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1〕21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及第八届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成果奖评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学院(部)或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学校评审,共评选出第十届校级教学成果奖58项。其中,特等奖10项,一等奖12项,二等奖36项,其中特等奖和一等奖推荐参评区级教学成果奖,具体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五天,时间从2021年6月2日起至2021年6月6日止。如对上述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教务处反映。
电话:0773-3698175,邮箱:sdgjs@gxnu.edu.cn
地址:雁山校区行政北楼555室、育才校区校办楼109室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第十届校级教学成果奖拟授奖名单
教 务 处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