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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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科研活动月”开幕式的通知
发送部门:科学技术处  发布日期: 2021-05-15

各学院(部)、各单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教育评价改革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史学习教育、科研评价改革和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等主线,积极服务学校党委和行政中心工作,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结合“创新为要 科研强校”主题,深化科研评价体制改革,着力服务提升全校师生科研能力和科学素养,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构建学校高质量科研发展工作体系。学校决定于5月18日至6月18日举办第二届“科研活动月”,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8个板块、27场科研、科普活动。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第二届“科研活动月”工作方案》,定于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举办第二届“科研活动月”开幕式。具体事项如下:

一、时间

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2:30

二、地点

雁山校区音乐学院三楼综合厅

三、活动内容

(一)校领导致开幕辞

(二)第二届“科研活动月”启动仪式

1. 主持人介绍第二届“科研活动月”内容

2. 校领导启动第二届“科研活动月”

(三)专家做学术报告

1. 报告名称:《科技创新成果保护及成果转化模式案例》

2. 报告人:罗林波  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高校运营(武汉)试点平台负责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MBA导师、中部知光技术转移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四)话剧《花桥荣记》展演

四、参会人员

(一)校领导(另行通知);

(二)各机关单位(不含附属单位1名负责人;

三)各学院(部)院(部)长或分管科研工作1名负责人

(四)各学院(部)师生代表20人,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10人;

(五)各学院(部)、各单位其他师生通过网络直播观看、回看,相关链接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部)、各单位请于5月17日(星期一)上午10:00前将参会回执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kjc@mailbox.gxnu.edu.cn

(二)育才校区、王城校区需集中乘车的参会人员请于活动当天下午1:20在育才校区南大门统一乘车前往;活动结束后在音乐学院门前统一乘车返回育才校区。

(三)请与会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防护工作,并于当天下午2:20前入场完毕,按照会场指示坐在指定位置。

(四)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保持会场安静。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社科处联系。科技处联系人:蒙老师,联系电话3690056;社科处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 3697266。

 

附件:会议回执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1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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