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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发送部门: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 2021-05-14

各学院(部):

根据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工作安排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的规定,决定开展2021年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一)截至2021年4月30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5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二)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三)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四)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材料报送

(一)请符合条件的老师填写《2021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附件2),一式10份,签字盖章,并提交一份mp4格式的教学短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请于5月19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版推荐书交到育才校区校办楼109高等教育研究室或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55,电子版推荐书及视频文件发送至邮箱:sdgjs@gxnu.edu.cn。 

(二)我校仅有一个申报名额,通过自治区教育厅向教育部推荐,获得教育厅推荐申报的候选人需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kjpj.cutech.edu.cn/fytef)填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高教室联系,联系电话:0773-3698175(张老师)。 

 

 

附件: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

      2.2021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

 

教务处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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