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开展“感党恩 跟党走 共话民族团结进步”征文活动。为做好征文活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时间和对象
(一)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
(二)对象:我校全体教职工、在校大学生及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征文内容
(一)围绕“感党恩 跟党走 共话民族团结进步”主题,讲述中国共产党带领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故事,观点明确,逻辑清楚,语言流畅,富有感染力。
(二)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或壮文写作均可,题目自拟,体裁仅限诗歌、散文、故事。内容要求原创,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
(三)诗歌体裁字数不限。其他体裁:学生组1500-3000字,教师组2000-5000字。
(四)作品内容要符合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民族团结进步、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教育的内容准确、恰当,不得有违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内容,不得传播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
(五)凡参加本次征文活动,所有作品均视为自愿同意下述版权声明:获奖作品著作权属作者本人所有,但活动组委会有权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纸媒、电子杂志、网络、无线增值业务、手持终端、光盘等介质)编辑、修改、出版、使用或授权使用该作品的权益,而无须另行征得作者同意,亦无须另行支付稿酬。
三、具体要求
本次征文活动需由师生所在单位统一组织认真遴选并推荐到校党委统战部,其中各学院(部)、各单位推荐在校学生(以第一作者身份)优秀作品1篇,教师优秀作品若干。学校根据上级分配名额组织专家择优上报。自治区教育厅活动组委会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征文进行匿名评审,每组分别评出一等奖2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100名,获奖作品指导教师同步获得相应指导奖(每篇作品限指导教师1名),评出优秀组织奖50名。自治区教育厅公布征文活动结果。获奖人员、组织由自治区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各单位于2021年6月15日下午5:00前将征文和《“感党恩 跟党走 共话民族团结进步”征文评选推荐汇总表》(见附件)的电子文本发送至校党委统战部邮箱:gxsdtongzhanbu@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名称+作者姓名+文章正标题”字样,同时将纸质版的征文连同加盖公章的《“感党恩 跟党走 共话民族团结进步”征文评选推荐汇总表》报送至校党委统战部办公室(雁山校区起文楼633办公室)。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校党委统战部联系,联系电话:0773-3698187。
附件:“感党恩 跟党走 共话民族团结进步”征文评选推荐汇总表
校党委统战部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