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的《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试行)》《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几项具体问题的解释》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公共用房管理,对超面积办公用房或使用效率较低的公共用房进行及时整改,协同推进学校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试行)》《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几项具体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资产管理处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