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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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送部门:社会科学研究处  发布日期: 2021-02-22

各学院(部)、各单位:

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就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及申请人要认真阅读《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附件2,熟知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相关要求。

需特别注意的是:本年度的《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申请书》(附件5,以下简称“申请书”)和《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活页》(附件6,以下简称“活页”)中的论证提纲较去年有所改动,与今年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一致,请申请人参照我校《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资料之二: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活页论证建议》《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资料之五:申请书、活页填写及排版范本》进行填写。

(二)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重大招标课题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流标的重大和重点课题,可以通过委托形式进行研究。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三)建议申请人着重关注近五年全国教科规划课题立项情况,可参考《2016-2020年全国教科规划课题立项清单》(附件9,或自行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进入“立项数据”查询页面进行查阅,网址为: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2list2.jsp?infoid=1335260046576122&firstId=1335254793983223,以便了解已立同类项目的新进展。

二、立项类别与资助额度

(一)立项类别

1.本年度除设立的规划课题外,还拟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含重大和重点的委托项目)课题若干,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项课题立项。委托课题的研究内容及课题承担者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确定。

2.本年度继续设立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西部项目。西部项目设国家一般和国家青年课题,与年度项目一同申报评审,申报时无需单独注明为西部项目,资助强度和要求与国家一般和国家青年相同,其管理办法按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的国家一般或国家青年的课题管理要求执行。

   3.本年度设立港澳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研究经费由相关部委、教育部司局提供,其组织申报办法、资助力度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课题要求相同。本年度专项课题包括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两个级别,研究年限均为1年,研究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和研究报告。申请人可针对港澳教育中的重点问题自拟课题名称进行申报。

(二)资助额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为60万元、重点课题为35万元、一般课题为20万元、青年课题为20万元、西部课题为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5万元、青年课题为3万元。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附件10)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11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三、研究期限

国家重大招标、重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四、我校申报时间进度安排

(一)重大、重点项目申报进度安排

1. 2月25日前,各申报单位将拟报选题及首席专家等信息报送至社科处科研科。

2. 3月18日前:投标者根据拟选课题填写《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附件3)及相关材料;投标者所在单位组织校内专家、校外同行专家对申报书进行论证及修改。3月18日前,各申报单位将《投标书》及《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材料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科研科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课题项目”字样。

3.3月19-22日:社科处组织专家对投标材料进行评审,开展形式审查,反馈修改意见。

4.3月23-28日,投标者根据专家意见对投标材料做进一步打磨、修改。3月28日前,将《投标书》二稿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科研科邮箱。

5.3月29日,社科处对投标材料进行再次形式审查并反馈审查意见。

6.3月30日,申报单位报送《投标书》定稿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纸质版打印要求为:一式7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封面使用白色铜版纸制作。

(二)其他类别项目申报进度安排

1. 3月1日前:申请人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别填写《投标书》(附件3)或《申请书》及《活页》,并于3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初稿电子版提交至所在单位,各申报单位汇总整理申报材料并发送至社科处科研科邮箱:skc-kyk@gxnu.edu.cn。

2. 3月2-7日:申报单位进行意识形态审核及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提出修改意见。其中专家评阅环节由社科处联合教育学部共同开展。组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并反馈审查意见至申请人。其中教育学部需自行组织形式审查和校外专家评审,并将审查意见反馈至申请人,将申报数据汇总至中,于3月7日前将《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材料汇总表》(附件4)、《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附件7)和《2021年度全国教科规划课题申报审查表》(附件8)等3个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社科处科研科邮箱,邮件命名格式为“XX学院(部)+全国教课规划项目申报材料”。社科处对全校申报人员进行查重并反馈意见。

3. 3月8-14日: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及形式审查意见修改申报材料并确定二稿;各申报单位对二稿进行形式审查,申请人根据形审意见修改申报材料,确保论证规范、排版美观。3月14日前,各申报单位将二稿电子版发送到社科处科研科邮箱。

4. 3月15日:社科处对二稿进行复审,并反馈审查意见。

5. 3月17日前:各申报单位将以下材料提交到社科处科研科。

各申报单位组织申请人打印、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校对。

(1)《申请书》一式4份,《活页》一式7份,双胶120克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2021年度全国教科规划课题申报审查表》一式1份,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上述1-2项所有材料电子版。

6. 3月18-19日:社科处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整理、汇总,报广西教科规划办参加区评。

注:该阶段所提交的《申请书》及《活页》用于参加广西教科规划办组织的区内评审,未通过评审的将无法报出广西。提交此版本后,申请人可继续修改完善申报材料。

7. 3月20-28日:申请人可继续打磨、修改申报材料,通过区评的申请人可重新提交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于3月29日上午10:00前,按照上述第5项材料要求报送有修改的申报材料定稿纸质版、电子版到社科处科研科。

8. 3月29-31日:社科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校对和反馈,并上报教育厅

注:该阶段所提交的《申请书》及《活页》用于参加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的全国评审。如无修改的,将以3月19日提交的版本参加全国评审。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学院(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充分调动和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努力提高选题针对性及课题论证质量。凡是形式问题多的项目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请学院(部)把好形式审查关。

(二)有关申报要求请各申报单位、申请人务必详阅《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未尽事宜,请与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联系人:潘云峰(电话:18778832721)、张丽娜(电话:18677372326)。邮箱:skc-kyk@gxnu.edu.cn。

 

附件:1.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2.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

      3.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   

      4.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材料汇总表

      5.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申请书 

      6.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活页 

      7.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

      8.2021年度全国教科规划课题申报审查表

      9.2016-2020年全国教科规划课题立项清单

      10.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

      1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1年2月21日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pdf

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doc

附件3: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2.9.doc

附件4: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材料汇总表.xls

附件5: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申请书2.9.doc

附件6: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活页2.9.doc

附件7: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8:2021年度全国教科规划课题申报审查表.xls

附件9:2016-2020年全国教科规划课题立项清单.xlsx

附件10: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2017年7月修订).doc

附件1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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