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工作已经启动,现就选题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本次选题征集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党和国家重大工作部署和实际部门决策需求,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从不同学科、不同领域提出一批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应用类和跨学科类选题,一批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基础类选题。
二、基本要求
(一)拟定重大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可参阅历年重大项目立项课题(见附件1),或登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数据库”查询(网址:http://fz.people.com.cn/skygb/sk/index.php/Index/seach)
(二)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各类专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重复。凡以前提供过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题此次一律不再推荐。
三、选题的产生和报送
(一)各学院(部)、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研究优势和特色,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充分论证和提炼,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鼓励知名专家学者依托长期学术积累、丰富前期成果和个人学术创见提出有分量、有价值的重大项目选题。
(三)各类选题须填写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推荐表”),含30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重点就推荐选题的学术依据、提出背景、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及主要思路等方面进行论述。
四、选题的遴选和采用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对征集选题进行匿名评议,根据专家投票推荐情况遴选部分选题列入2021年度重大项目招标范围。凡被正式列入招标范围的选题拟定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同意对所拟选题进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五、选题报送要求
各相关学院(部)、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选题征集工作,要求以下单位和团队必须报送选题:
(一)拥有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协同创新中心、博士点的学院(部),须至少报2个选题。
(二)承担了广西文科中心“科学研究工程·重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的团队及个人,至少报送1个选题。
(三)欢迎其他学院(部)积极申报。
六、报送时间和具体安排
请各报送单位严格按照以下时间截点报送、填报材料:
(一)2021年2月24日前,各报送单位组织相关团队和个人填写《推荐表》、并以学院(部)为单位汇总、报送《推荐表》电子版,统一发送至社科处科研科邮箱:skc-kyk@gxnu.edu.cn,邮件主题标注“单位+重大项目选题征集”字样。
(二)2021年2月24-28日,社科处组织专家对《推荐表》提出修改意见;
(三)2021年2月28日-3月3日,各报送单位组织选题报送人修改《推荐表》,并于定稿之后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s://xm.npopss-cn.gov.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的“选题征集”模块,按规定要求上传《推荐表》,已有平台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尚未注册的,可自行注册后,联系社科处科研科审核通过即可登录系统。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选题报送。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主页“选题征集系统”为本次选题征集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选题推荐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选题征集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人员,座机: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未尽事宜,请与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联系人:潘云峰(电话:18778832721)、张丽娜(电话:18677372326)
附件:1.2016-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名单
2.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1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