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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成人高等教育2021年拟招生专业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日期: 2021-01-11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1年拟招生专业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0〕39 号)(附件1)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1年拟招生专业填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文件精神,即日起将开展我校成人高等教育2021年拟招生专业填报有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我校成高2021年拟招生专业信息填报

结合我校2020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备案结果,我校2021年成人高等教育拟填报学前教育等38个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专业,请各学院(部)做好以下工作。

1.各学院(部)需认真核对填写《2021年广西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拟招生专业一览表》(附件4),并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确定本学院所属专业在校内是否开班,将确定后的核验一览表,经学院(部)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2.各学院(部)如需新增《2021年广西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拟招生专业一览表》(附件4)以外招生专业(必须为学校全日制本科已开设的专业),1月15日前提交书面申请,由继续教育学院指导,按教育厅文件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包括专业支撑资料等)。

二、科学编制成高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请各学院(部)按照《2021年广西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拟招生专业一览表》(附件4),组织力量认真做好2021年本学院(部)成人高等教育所属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注意校内不开班的部分专业也需专业所属学院(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各学院(部)应完善所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不能完全照搬普通高校全日制人才培养方案。各学院(部)要加强专业内涵建设,遵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制(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培养方案应包括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1年专业填报工作注意事项》(附件3)第五点,请各学院(部)按照人才培养方案模板(附件5)制(修)订成高成人高等教育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其他相关说明如下:

1、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关键信息,如学习形式、学习年限、专业层次等,应与拟招生专业信息保持一致。人才培养方案需与对应的专业学习形式相匹配,同一专业函授学习形式的教学计划与业余学习形式的教学计划不能完全一致,教学计划应根据学习形式的变化做出合理的安排。

2、学校将对各学院(部)报送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如有需要将反馈各学院(部)进行修改。

3、为确保人才培养方案的权威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完成后,不得随意调整。本次制(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将用于2021年填报(录取)、2022年注册学籍(2022级)的成高学生培养。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请各学院(部)务必于2021年1月16日(星期六)下午6:00前将《2021年广西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拟招生专业一览表》(附件4)、人才培养方案各一份纸质材料,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部)公章后报送继续教育学院一楼招生大厅(或203学历部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4119446@qq.com(或459507267@qq.com)。

2.未尽事宜请与继续教育学院联系,招生专业填报联系人:何雪英,0773—5803853;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联系人:左萍萍,0773-5843224。请各学院(部)负责成高管理工作,尚未加入“师大成高校内管理”QQ群的老师尽快加入(群号:33437782),以便及时联系沟通。

 

附件:1.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1年拟招生专业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0〕39 号)

    2.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1年拟招生专业填报工作的通知

    3.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1年专业填报工作注意事项

    4.广西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2021年拟招生专业一览表

    5.广西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方案(2021年模板)

 

     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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