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深入挖掘践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身边榜样”的示范带头作用,我校拟推荐先进典型师生参加雁山区区委、区政府主办的第二届“雁山好人”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总体标准
所有雁山居民,包括在雁山居住、工作、学习的外地市民和军队人员,凡一贯模范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具有感人道德事迹,群众赞誉、社会形象好的个人均可参选。
(二)评选类别
各单位按以下标准报送,每个类别限报一人。
1.雁山抗疫好人:具有良好品德,乐于助人,热心公益,积极参与防控工作或在防控期间恪尽职守,在一线防控工作中,积极主动、勇于担当,有强烈的进取心、责任感,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社会评价良好。
2.助人为乐好人:长期主动无私地帮助他人,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3.见义勇为好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4.诚实守信好人: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5.敬业奉献好人: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6.孝老爱亲好人: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7.文明创建好人:能积极投身于雁山区创建文明城市各项工作中,作风务实,贡献突出;积极争当精神文明建设的倡导者、实践者、传播者、示范者,主动作为、自觉奉献,得到干部、群众普遍认可。
8.强军爱民好人:荣立三等功以上,表现特别突出,在应急处突、见义勇为、扶贫帮困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现役军人;在支持城乡建设、开展学生军训、积极参加民兵训练、抢险救灾等任务上表现特别突出且赢得群众广泛赞扬的专武干部、民兵;在完成重大演训任务、维护社会治安、积极组织民兵训练、快速动员等任务中特别优秀、社会反映良好的预备役人员。
二、工作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按照评选标准,优中选优,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原则上不推荐16岁以下未成年人(已牺牲或去世的除外)。
(二)有关材料报送要求。书面材料要求:候选人推荐报告(800-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3份;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一式3份;两张1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格式要求:报送的事迹材料要真实可靠、表述准确、条理清晰。事迹材料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个人基本情况(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和单位职务等),第二部分为事迹,第三部分为荣获县级以上奖励情况。
(三)所有材料均须提供书面和电子版,于12月8日(星期二)12:00前报至宣传部理论科。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sdlilun109@163.com,纸质版材料交至宣传部理论科(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628室)。
联系人:谢婷婷,电话:3693525。
附件:“雁山好人”推荐表
广西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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