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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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通知
发送部门:社会科学研究处/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  发布日期: 2020-11-20

各学院(部)、各单位: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围绕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列出一批重大项目选题,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我校符合招标要求的教师(见“五、投标资格要求”)。投标要以广西师范大学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招标工作总的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组织力量深入研究阐释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为宣传贯彻全会精神,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和学理支撑。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105个课题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至2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每项60-80万元。

    五、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二)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

   (三)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四)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六、投标课题要求

  (一)本次招标选题为研究方向和范围(附件1),投标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特别是子课题设计不能大而全,要聚焦关键问题,体现针对性。子课题数量一般不得超过5个。

  (二)投标者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很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三)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

  (四)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2020年11月制)(附件2)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投标书》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

   七、投标纪律要求

   (一)投标者要加强审核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要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校将从政治方向、选题设计、课题论证、首席专家、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和责任单位等方面进行认真仔细审核,合格者予以上报。

   (二)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子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

   (三)投标者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八、申报具体事项安排

   (一)投标意向报送

    各学院(部)、各单位要积极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投标,并将拟报选题及首席专家等信息填至《广西师范大学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意向汇总表》(附件3),于在11月27日(星期五)前将表格电子版统一发送社科处科研科邮箱:skc-kyk@gxnu.edu.cn。

   (二)申报进度安排

    1.2020年11月20日-12月21日:投标者根据选题方向(附件1)确定申报题目,并填写《投标书》(附件2)及《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附件4);投标者所在单位组织校内专家、校外同行专家对申报书进行仔细论证及修改。

    2.2020年12月20日前:投标单位:统一将《投标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kyk@gx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投标学院(部)+十九届五中全会重大课题”字样。

    3.2020年12月21日-25日:社科处组织专家对投标材料进行评审,召开现场论证会,反馈修改意见。

    4.2020年12月26日-2021年1月3日:投标者根据专家意见对投标材料做进一步打磨、修改。并将《投标书》二稿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投标学院(部)+十九届五中全会重大课题”字样。

    5.2021年1月4日-5日:社科处对投标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反馈审查意见。

    6.2021年1月6月-7日:投标者根据反馈意见对投标材料进行最后打磨、修改、定稿,并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注册并提交申报材料。具体填报方法请参照《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用户手册》(附件5)进行操作。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7.2021年1月8日中午12:00前:投标者提交纸质标书(一式四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至社科处科研科,地址:雁山校区行政北楼530室。同时《投标书》终稿发送至社科处科研科邮箱:skc-kyk@gxnu.edu.cn。

    九、学校申报激励措施

    为调动我校专家学者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积极性,学校拟对该项目申报制定以下激励措施:凡按照申报进度安排提交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材料(以通过学校组织的专家评审、报出学校为准)的,均参照广西文科中心“科学研究工程·重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予以立项资助(在研广西文科中心“科学研究工程·重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除外),资助项目经费10万元。立项之初拨付启动基金1-2万元;中标的项目,视为达到结项条件,予以拨付项目剩余经费8-9万元;未中标的项目,视为未达到结项条件,项目终止,不予拨付项目剩余经费。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潘云峰老师联系,联系电话:3697266。

 

    附件:1.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研究方向

          2.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

          3.广西师范大学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意向汇总表

          4.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

          5.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用户手册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

附件2: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doc

附件1: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研究方向.doc

附件3:广西师范大学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意向汇总表.xls

附件4: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xls

附件5: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用户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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