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做好国际中文推广工作,保障孔子学院工作顺利运行,现拟在全校范围内选拔赴我校与印度尼西亚玛琅国立大学合作建设的孔子学院中方院长。
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是我校培养干部具备国际视野、国际化管理经验和能力的重要岗位,对于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学院(部)、各单位高度重视选拔、培养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信息
(一)岗位名称:印度尼西亚玛琅国立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
(二)拟赴任时间:待定。
(三)任期:2-4年。
二、中方院长任职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国际中文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遵守中国和驻在国法律,对促进中国与驻在国的友好交往具有高度使命感。
(二)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58 周岁(含),须获得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满3年且具有行政管理经验。
(三)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抗压能力。
(四)了解驻在国国情,熟练运用驻在国语言或英语,掌握计算机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熟悉国际中文教学工作,具备应有的教学管理经验。
(五)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大局意识,具有国际视野、国际化大学管理经验和能力,自觉贯彻国家外交方针政策,领会执行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国际中文教育的精神,服务学校的发展战略。
(六)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和组织动员能力,较强的公关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具有合格的领导力、跨文化交际能力和执行力,具备较强的外事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
(八)具备一定的财务管理和预、决算能力。
(九)同等条件下,有行政管理经验者优先,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选拨程序
(一)报名程序:申请人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申请表》(附件1),并将word版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gxsdkyb@gxnu.edu.cn,所在单位填写单位推荐意见,纸质版材料请于2020年11月10日17:30前交至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孔子学院办公室(育才校区国际教育交流中心2号楼203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组织部、人事处组成审核推荐小组,根据选拔标准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
(三)专家面试: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组织相关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统一面试考核。
(四)确定人选并公示:学校综合面试和考察情况,确定候选人并公示。
(五)上报备案:公示期满后,学校将候选人上报自治区教育厅、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及中国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备案。
四、岗位培训
中方院长派出人选应根据需要到相应的部门进行任前的岗位实习和培训。
五、派出待遇
派往我校合作共建的孔子学院担任中方院长的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 号)和《广西师范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和外派教师选派及管理办法》(师政人事〔2020〕50号)文件执行。
未尽事宜,请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孔子学院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吕老师、黄老师;联系电话:0773-5684229。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申请表
2.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0年10月22日
附件


桂公网安备450305020002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