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发挥教学名师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我校教师队伍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第八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我校承担全日制普通本科教学任务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在学校党群、行政及教辅等部门工作的教师(双肩挑教师)可向学科、专业所在学院(部)申请,由相应学院(部)推荐。全校评选不超过5名教学名师。
已获得历届校级以上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见《广西师范大学教学名师评选与奖励办法(2019年修订)》(师政教学〔2019〕112号)。其中,高校教龄原则上不少于15年(含),统计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15日。
三、评选推荐程序
(一)教学单位推荐。2020年10月16日-10月31日,符合规定条件的教师,经个人申请、学校两名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或教学视导员推荐,经学院(部)学术委员会(或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承担全校性公共课教学的教学单位可以推荐2人),无符合条件的也可不推荐。
(二)听课评议。2020年11月1日-11月30日,学校组织专家对教学名师奖推荐候选人进行“非预告”随堂听课评议。如果被推荐候选人在上述时间段没有教学任务,请拍摄本科课堂教学录像一份(MP4格式,大小500M以内),以观看课堂录像形式进行听课评议。
(三)综合评议。2020年12月1日-12月20日,综合评议由“通讯评议”、“现场教学评议”和“会议综合评议”组成。
1.通讯评议:学校组织专家对照相关指标,分组对教学名师奖推荐候选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通讯评议。
2.现场教学评议:现场教学评议为10分钟,由教师自行提交5个10分钟的教学节段课件,现场随机抽取一节段课件进行现场教学,所提交教学节段内容应符合附件3中填写的课程内容,专家组对其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取其平均值。
3.会议综合评议:组织专家进行会议综合评议,并评选出第八届校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
(四)学校讨论通过。
(五)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学校下文表彰。
四、材料要求
2020年10月31日前,参评的教学单位需报送以下申报材料,其中附件1需交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2和3只交电子版。
2020年11月30日前,参评的教学单位报送教学节段课件及教学节段目录,教学节段目录自拟,节段目录需包含序号、教学节段名称等内容。
(一)《广西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双面打印一式10份(附件1);
(二)《广西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
(三)《广西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课程表》(第9-12周)(附件3),或课堂录像一份。
请各教学单位按时报送各项申报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纸质版请送至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室育才校区办公楼109室或雁山校区行政北楼555室,电子版发送至:sdgjs@gxn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室联系,联系人:张万富、林芳芳,联系电话:3698175(雁山)、5846480(育才)。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2.广西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
3.广西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课程表
教务处
2020年10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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