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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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 2020-10-14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发挥教学名师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我校教师队伍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第八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我校承担全日制普通本科教学任务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在学校党群、行政及教辅等部门工作的教师(双肩挑教师)可向学科、专业所在学院(部)申请,由相应学院(部)推荐。全校评选不超过5名教学名师。

   已获得历届校级以上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见《广西师范大学教学名师评选与奖励办法(2019年修订)》(师政教学〔2019〕112号)。其中,高校教龄原则上不少于15年(含),统计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15日。

      三、评选推荐程序 

 (一)教学单位推荐。2020年10月16日-10月31日,符合规定条件的教师,经个人申请、学校两名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或教学视导员推荐,经学院(部)学术委员会(或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承担全校性公共课教学的教学单位可以推荐2人),无符合条件的也可不推荐。

   (二)听课评议。2020年11月1日-11月30日,学校组织专家对教学名师奖推荐候选人进行“非预告”随堂听课评议。如果被推荐候选人在上述时间段没有教学任务,请拍摄本科课堂教学录像一份(MP4格式,大小500M以内),以观看课堂录像形式进行听课评议。

  (三)综合评议。2020年12月1日-12月20日,综合评议由“通讯评议”、“现场教学评议”和“会议综合评议”组成。

  1.通讯评议:学校组织专家对照相关指标,分组对教学名师奖推荐候选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通讯评议。

   2.现场教学评议:现场教学评议为10分钟,由教师自行提交5个10分钟的教学节段课件,现场随机抽取一节段课件进行现场教学,所提交教学节段内容应符合附件3中填写的课程内容,专家组对其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取其平均值。

    3.会议综合评议:组织专家进行会议综合评议,并评选出第八届校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

   (四)学校讨论通过。

   (五)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学校下文表彰。

    四、材料要求

   2020年10月31日前,参评的教学单位需报送以下申报材料,其中附件1需交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2和3只交电子版。

   2020年11月30日前,参评的教学单位报送教学节段课件及教学节段目录,教学节段目录自拟,节段目录需包含序号、教学节段名称等内容。

  (一)《广西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双面打印一式10份(附件1);

  (二)《广西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

  (三)《广西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课程表》(第9-12周)(附件3),或课堂录像一份。

    请各教学单位按时报送各项申报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纸质版请送至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室育才校区办公楼109室或雁山校区行政北楼555室,电子版发送至:sdgjs@gxn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室联系,联系人:张万富、林芳芳,联系电话:3698175(雁山)、5846480(育才)。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2.广西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

          3.广西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课程表

 

 

教务处

2020年10月14日

附件

附件3:广西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课程表.doc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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