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根据《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党费检查工作的通知》(桂教工委组〔2020〕40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党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现就开展党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二级单位党组织近三年以来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党费工作人员选用和日常管理情况,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费工作的通知》(桂组通字〔2020〕17号)和《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费工作的通知》(桂教工委组〔2020〕36号)等党费管理制度要求落实情况。具体内容包括:
(一)党费收缴:党员是否都能够主动按月足额缴纳党费,党费收缴计算方法、使用基数是否正确;对不按照规定缴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是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是否存在安排非中共党员收取党费的情况;是否按时足额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
(二)党费使用:学校党委下拨的各项党费是否及时使用,是否按照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用于慰问的资金是否足额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是否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关于党费使用范围的规定,统筹安排、量入为出,合理使用党费;是否存在使用项目超出党费可使用范围的情况,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年初是否制定本年度本级党费使用计划和支出预算,是否按照预算使用党费;党费使用和下拨党支部是否经过二级党委党组织集体讨论研究,报账手续是否完备、规范。
(三)党费管理:是否存在党费账户处理其他业务的情况,是否存在党费存入私人账户的情况;党费工作人员是否为中共正式党员,是否向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人员变动是否及时报备,是否按规定办理账簿等移交手续,党费工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后上岗;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是否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费工作,是否落实每年向学校党委报告和向所属党支部通报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的制度;党支部是否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二、检查方式
采取面上自查、调研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结合校内政治巡察工作、举一反三整改工作以及先查先改工作,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纳入基层党建调研指导和巡察整改、查改的重要内容,及时了解掌握情况,认真开展分析研判,妥善处理存在的问题。
(一)面上自查。由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根据检查内容及自查表(见附件),进一步制定检查工作方案,细化各项检查任务,对本单位党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同时做好迎接上级随机抽查的准备。
(二)调研指导。学校党委抽取一定数量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开展调研指导,及时发现基层党费工作的问题,指导抓好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党费检查工作是上级党委明确要求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务求实效。学校党委组织部、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要协同做好党费检查相关工作,做好党费工作的过程性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二)抓好问题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刀刃向内的勇气,层层压实责任,真刀真枪逐项解决问题,做到立行立改,改到底、改到位,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使党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学校开展党费工作调研指导,除了查阅工作台账、工作材料外,还将结合实地调研,通过访谈交流等方式,深入调查了解情况。
(三)做好工作总结。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认真梳理这次党费检查情况,填写自查表,撰写党费检查报告,总结党费工作及党费检查开展情况的主要经验做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并提出加强党费工作意见建议。总结报告、自查表,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2020年9月18日前报送校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3690176,电子邮箱:gxsdzzb@gxnu.edu.cn。
附件:近三年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自查表
校党委组织部
2020年9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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