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论述,持续落实国家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精神,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园丁杯”广西教育系统第五届书法篆刻作品展的通知》要求,我校决定开展书法篆刻作品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校在校师生。
二、内容要求
本次展览主题为“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提倡投稿作者书写与抗击疫情、脱贫致富及教育相关的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亦可紧扣展览主题自撰书写内容,文白均可,诗、词、曲、赋、联、文等体裁不限。书写非自撰内容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且应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并附作品释文。投稿作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三、形式要求
(一)书法作品尺寸在6尺整张以内,且不得小于4尺对开;一律为竖式,书体不限。
(二)篆刻作品只收印屏(附释文),不少于八方印,且至少要有两方印章边款,尺寸统一为四尺对开条幅。
(三)所有作品请勿托裱,且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四、征稿时间
本次展览对投稿作品的评选,分为初评与复评两个阶段进行。
参加初评的作品要求以电子照片的方式进行投稿,投稿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止;
参加复评的作品,作者需获取展览组织者的入围复评通知后,再行以作品原件进行投稿,投稿起止时间另行通知。
五、评审安排
(一)评审分组
1. 教工组
2. 学生组
大学组(分专业组和非专业组)
(二)评审办法
1. 教师作品不评奖,只评入展作品和入选作品。
2. 学生作品评选出优秀奖入展。
3. 评审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以及篆法、草法加强审查。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作为入展和评选优秀作品的条件。
4. 展览将视情况对获奖作者进行抽查或面试,严查代笔和抄袭行为。凡经面试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创作或抄袭他人者,取消获奖及入展资格,同时将抽查结果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书写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及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视为临摹,不予入选。
5. 入展或入选作品的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宣传及所有权归承办单位处置。
六、展览安排
本次展览将择期在桂林(广西师范大学)举行(展览联系人及电话:秦晓洁,17707831893;叶立文,15077305746),并出版作品集。
七、作品报送
(一)此次展览不收评审费。请各学院(部)、各单位统一报送作品。
(二)投稿时每人投稿作品不能超过2件,并保持落款姓名一致。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稿。
(三)参加初评的作品拍摄成电子照片的方式投稿,照片要求为高清数码照片(画面清晰不变形,原始精度不低于800万像素),并按“学院(或单位)名称(全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作品名称”的格式对该照片进行命名。
学院(或单位)组织参加展览的,应填写“园丁杯”广西教育系统第五届书法篆刻作品展推荐作品汇总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汇总表),同时组织作者填写“园丁杯”广西教育系统第五届书法篆刻作品展作品展投稿作品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并将两者的电子文档(汇总表为电子文档形式,登记表为照片文件形式)与作品的电子照片用压缩软件打包后发送到下列指定邮箱。
教工组投稿邮箱:meishupengzq@sina.com
学生组投稿邮箱:gxsfms2019@sina.com
(四)参加复评的作品必须提交作品原件,到作品入围复评的通知后,参展人应按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邮寄作品,且必须保证邮寄的作品原件与投稿参加初评时电子照片上所显示的作品为同一件作品, 并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院(或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各层级学校毕业班学生应填写长期有效的电话号码,以防作者因升学或工作而失联,影响评选结果的通知)。大学组学生投稿需注明所学专业,并随附其学生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书法专业的高校学生参加大学专业组评审,其作品须在背面注明“专业组”。
作品接收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广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邮编:541006。
1. 教工组作品收件人:彭志琪,联系电话13597327301
2. 学生组作品收件人:吴石英,联系电话15677303106
(五)请各学院(部)各单位广泛发动教职工和师生积极参加本次活动,并按照通知注明的截止时间报送相关作品,逾期不得参评。
八、其他事项
(一)对获得优秀奖的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并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三册;对入展、入选作者颁发证书,并获赠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作品入展的教师可获推荐加入广西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
(二)本次展览证书、展览作品集,将在展览开幕后3个月之内由主办方寄送作者。
(三)参加复评的作品原件与参加初评时电子照片上显示的作品不是同一件作品的,或者作品原件未按照入围复评的通知上规定的投稿截止时间寄达作品的,视为作者自动放弃参加展览的评比,一切后果自负。
(四)对代笔和抄袭的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有作弊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凡投稿者视为其认同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要求。
附件:1.“园丁杯”广西教育系统第五届书法篆刻作品展推荐作品汇总表
2.“园丁杯”广西教育系统第五届书法篆刻作品展投稿作品登记表
教 务 处
美术学院
2020年9月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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