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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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2020年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9-02

 

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和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师政办〔2020〕15号)的精神,学校2020年秋季学期即将开学。为做好学校2020年秋季学期各项工作,保障全校师生生命安全、确保教学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668号)、《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0〕22号)、《关于坚持依法科学精准防控做好入桂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73号)及《关于做好桂林市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市新冠防指学〔2020〕33号)要求,现结合我校实际,就做好学校2020年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学前准备

   (一)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各学院(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防输入、防反弹、防突发、防松懈”要求,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管理原则,各专项工作组及责任单位需建立完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有效的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提前有序做好开学前疫情防控各项准备工作和工作安排。 

  (二)加强师生员工返校前安全教育和健康关怀。学校正式开学前,学生不得提前返校,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校门按时返校,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改返校时间。来自中高风险区地区的学生和教职员工返校时须向学校出示一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经批准后,港澳台师生分类分批、合理有序复学复课。国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返校时按有关要求向学校出示核酸检测证明材料。各学院(部)、各单位要精准做好“一人一档”返校师生信息台账,严格按要求做好返校前师生员工的健康管理工作,督促师生员工做好开学前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要及时报告并就医,教职员工通过“钉钉”如实汇报身体情况和行动轨迹,学生通过“易班”报辅导员审核学生健康码、行程卡后方可返校。组织对全校师生员工开展防控法规和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

      (三)全面做好开学前的防控条件及物资保障工作。加强防疫基础保障,储备充足、可持续供应的防疫物资,做好校内隔离点的启用准备工作。对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实验室等场所进行彻底的卫生清洁消毒,开窗通风,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继续做好食堂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坚持做好晨检、场所清洁、食品煮熟煮透、工具清洗消毒等方面的管控),做好实行错峰、分散用餐相关准备工作。做好食堂食品供应链排查,确保食品供应安全。

    二、返校途中管理

   (一)返校途中要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手卫生。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要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等擦拭清洁处理。

   (三)如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如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三、开学后管理

     (一)严格日常管理。严格执行进出校登记制度,把好校门关,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入校时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查看健康码,保证入校人员身体状况健康。学生宿舍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学生在宿舍区不聚集、不串门,做好每日通风及卫生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宿舍的卫生管理和检查。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管理,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组织。持续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生坚持每日通过“易班”打卡,教职工每日通过“钉钉”打卡。对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实验室等场地做好通风换气和消杀,对公共性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并做好消毒台账。各学院(部)、各单位要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学校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经常性、多途径地开展防疫培训和检查排查工作。

     (二)日常教学管理。有序组织开展教学工作,全面恢复正常教学秩序。严格落实因病缺课缺勤登记制度,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工和学生要密切追踪其就诊结果和病情进展,严格执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三)做好防护措施。校(楼)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医务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工作期间应当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工作服。在校期间,学生尽量减少出校,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确实需要外出的,严格执行疫情期间请销假制度。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在校园内的学生和授课老师,可不戴口罩。

     (四)严格培训管理。承担社会各类培训任务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做好学员的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轨迹核查工作,严格学员出入校园管理。相关单位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妥善安排学员在校内住宿,但要严格遵守防控规定。

      (五)严格军训管理。军训期间相关单位要细化校园安全管控方案,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对派驻教官按照外来人员管理规定加强管理。辅导员要按要求编进连排跟训,严禁学生携带手机进入训练场。

   (六)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原则上师生员工不离开广西,出行过程严格做好防护措施,遵守相关规定。如有情况变化另行通知。

      (七)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学生和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当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学生应当及时报告辅导员,教职员工应当及时报告校医院。校医院及时安排临时隔离室进行观察,由指定专人负责对隔离者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及指导就诊。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防控责任。各学院(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管理责任。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强化对学校传染病预防、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的监管。

     (二)全面落实要求。各学院(部)、各单位需高度重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逐条逐项地对开学准备工作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工作短板和漏洞,确保落实到位,确保防控机制运行有序有效。抓实抓细开学前各项防控措施和开学后日常防控安排。附属学校还需严格按照国家卫健委、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桂林市教育局等部门提出的相关要求,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

  (三)按时报送相关方案。9月4日下午5:00前,请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将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报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邮箱:2752304297@qq.com,联系人:杨凯。

 

广西师范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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