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近日下发的《关于做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出版物登记报送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成果的出版推介,学校拟将我校历年未公开出版的国家社科基金结题成果纳入学校优先推荐资助出版范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本校在职或退休教职工主持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结题成果均可申报。申报资助出版的成果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尚未公开出版,不存在产权争议;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存在意识形态倾向及学术不端方面问题;
3.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高于15%;
4.专著体例,引文、注释规范,字数不少于15万字。
(二)下列情况不在受理范围之列:
1.不公开发行销售的图书;
2.论文集;
3.系列丛书、科普读物;
4.教科书、工具书和一般数据库;
5.译著;
6.文艺创作作品集;
7.音像制品;
8.存在版权纠纷或版权不明晰的学术著作。
二、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广西师范大学学术著作推荐资助出版申请表》(一式3份,A4纸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内容提要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进行资格审查与推荐,就其特色和创新点、系统性以及对学科建设的影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
(二)学术著作及相关材料
1.学术著作纸质版,不得出现申报者姓名、 单位等个人信息,一式4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2.已发表的与学术专著有关的论文清单及论文复印件、国内外已出版的同类著作清单。一式4份,A4纸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3.中国知网查重检测报告,一式1份,须加盖检测单位公章。
(三)上述材料电子版(学术著作只需发送PDF版本)。
以上申报材料报送社会科学研究处(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32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skc@gx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名称+国家社科基金结题成果推荐出版”字样。
三、本次申报受理时间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9日。申请者按要求认真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学术著作推荐资助出版申请表》。逾期申报的 ,将纳入下一年度的评审。
四、本年度学术著作推荐资助出版评审工作将采取校外同行专家初审、校学术委员会终审方式进行。根据评审情况,学校将优先资助出版国家社科基金结题成果。通过评审的学术专著将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印刷出版。须在专著封面显著位置标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编号)最终成果”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社会服务科联系,电话:3697267。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学术著作推荐资助出版申请表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0年7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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