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上午,由广西师范大学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和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穿山派出所联合组成的普法宣讲团在桂林市穿山中学、桂林市任远中学、桂林市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三所学校同时展开以“读书明理,守法律己”为主题的宣讲活动。活动在师生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彻底告别网络不良信息,不接受、不传播。提高法律意识,远离违法犯罪,做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的郑重誓言声中圆满结束。
本次“读书明理,守法律己”宣讲活动是广西师范大学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和穿山派出所首次合作,既是警民联手开展普法教育的尝试与示范,也是以实际行动向党的生日献礼。参加本次宣讲的有穿山派出所的苏丞、李章玉警官和我基地志愿者李肖一副教授。
本次宣讲统一制作宣讲课件,采用集体备课的方式,用丰富生动的案例、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广大未成年人阐明了网络信息时代暗藏的危害与陷阱,提醒广大师生要保持敏锐的洞察力和明辨是非的能力,时刻提高警惕,抵制各类网络诱惑,既要学会保护自己,又要知法守法,不触碰法律红线。宣讲过程中,三所学校的学生认真听讲,积极参与互动,学生们对本次宣讲所涉及到的网络不良信息和网络交友等现象既陌生又熟悉,在宣讲员的宣讲中,网络犯罪和网络陷阱的神秘面纱被逐层掀开,同学们对网络不良信息的认识越来越清晰和清醒。
本次活动的主要策划者广西师范大学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执行主任刘惠认为:建设法制社会人人有责;关心未成年人成长、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高校有责任,基地有担当。广西师范大学作为国家语委首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将充分发挥基地优势,利用语言文字的力量和高校人才资源,服务桂林、服务广西,在普法教育方面做出应有贡献。
穿山派出所所长陈欣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未成年人尚处于成长和学习阶段,欠缺社会经验,抵御不良诱惑的能力不足,在面对如潮水般涌来的各种不良网络不良信息面前势单力孤,无从分辨,容易迷失自我,进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穿山派出所积极与辖区内各中小学校联手,“警校合力”,共同开展普法进校园的宣传活动,从源头发力,重视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从自身做起,知法守法,保护自己,共同促进和谐稳定的校园及社会环境。
此次主题教育活动,既丰富了学生的法律知识,又增强了学生杜绝不良行为的信心,为确保校园安全、维护校园和谐,为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广大师生纷纷表示,要以这次法治宣传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加强法律学习,增强法制观念,学习辨别不良网络信息的方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共同构建平安校园发挥积极作用。
通过此次活动,广西师范大学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合作单位落户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普法宣传合作基地在广西师范大学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安家。双方在桂林市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互授牌匾。今后,双方的合作将持续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