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学校公有住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经研究,学校决定延长提交不动产登记信息查档证明时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延长时间
租户向学校清房办提交不动产登记信息查档证明的时间由2020年6月30日延长至7月20日。
二、不动产登记查档地址
(一)查询桂林市五城区(秀峰区、象山区、叠彩区、七星区、雁山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记录,可以选择以下两个地址中的一个:
1.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受理点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13:30-16:30,电话0773-5625228。
2.桂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地址:象山区中山南路88号。受理点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15:00-17:30,电话:0773-2565910。
(二)查询临桂区辖区内的不动产登记记录:桂林市临桂区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地址:临桂区致和路3号。受理点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13:30-16:30,电话:0773-5586386。
以上两份不动产登记信息查档证明均需开具。
三、原租住户退房流程说明
(一)需遵照《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住房租赁协议》,做好退出原租住房的清洁卫生,保证供水、供电、门锁等设施完好无损;
(二)退房前如有户口落户,必须先到学校保卫处户籍科(电话:5802295)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三)备好所有房门钥匙及电卡后通知住房科前去收房,住房科人员将与后勤水电中心人员一起上门回收租住房并查抄水电表。
(四)到后勤水电中心办理水电结算手续,退回原水电卡。
(五)持原租住户住房保证金原始收据到资产管理处住房管理科办理退款手续。
(六)凭签字后的住房保证金原始收据到学校财务处退回住房保证金。
未尽事宜,请咨询资产管理处住房管理科,办公地址:雁山校区起文南楼116室,电话:3690336。
广西师范大学公有住房
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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