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依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个税汇算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提供的汇算清缴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6月22日,我校还有1120名教职工未申请个税汇算清缴,桂林市七星区税务局根据各教职工的收入情况进行了试算(具体名单及试算汇缴类型详见附件)。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个税汇算清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算清缴申报要求
(一)附件中“试算汇缴类型”为‘补税’和‘可豁免’的教职工,请务必按期进行个税汇算清缴申报。逾期未办理将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加征滞纳金。(注意:汇缴类型为‘可豁免’的是2019年度汇算应补缴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可享受免缴应补税款)
(二)附件中“试算汇缴类型”为‘退税’的教职工,应及时申报个税年度汇算退税,逾期不办理则多交税款不予退回。
二、注意事项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请各位教职工尽快进行申报汇算,以免对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具体操作可关注“广西师大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查看“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操作指南(教工版)”微信文章。未尽事宜可致电咨询桂林市七星区税务局,联系电话:0773-5812465、0773-5893320,或联系财务处潘老师,联系电话:0773-3695668。
附件:待申报2019年度综合所得汇算人员名单
财务处
2020年6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