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通知》(桂法办通〔2020〕7号)、《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发办〔2017〕39号)要求,结合我校普法工作安排,请各学院(部)、各单位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原则,依据《2020年广西师范大学“谁主管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见附件),对照实施,落实普法责任。
各学院(部)、各单位年度普法责任落实情况请于2020年12月7日(星期一)前形成书面材料报送校普法办,邮箱:gxnupfb@163.com。按上级工作要求,届时将对落实情况进行公布。
附件:2020 年广西师范大学“谁主管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
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8日
附件


桂公网安备450305020002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