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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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西师范大学共青团工作专项创新性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校团委  发布日期: 2020-05-31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共青团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新形势下我校共青团改革攻坚、从严治团提供支撑,2012年至2016年,我校陆续下达共青团工作专项创新性项目立项课题,现将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一)委托项目、重点项目

  根据研究内容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撰写结题申请书,课题组发布课题成果时应注明“广西师范大学共青团工作专项创新性项目”。

  (二)一般项目

  根据研究内容完成1篇调研报告或形成总结性文字材料,撰写结题申请书,课题组发布课题成果时应注明“广西师范大学共青团工作专项创新性项目”。

  二、结题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论文复印件一份或调研报告一份或总结性文字材料一份,课题主持人签名后加盖单位公章;

  (二)结题申请书一式两份;

  (三)若有成员更改,请提交书面申请,课题主持人不得更改;

  (四)结题材料请于9月30日前送至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25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xtw_xssjb@163.com。

  三、其他事项

  (一)2016年及以前获批立项的课题不得延期。逾期不能完成的课题予以撤项处理,不再拨付课题余款,并收回已拨剩余经费。

  (二)若课题未能按期结题或终止申请,主持人2年内不得参加同类课题的申报。

  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联系。联系人:赵剑光  0773-3698013。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共青团工作专项创新项目结题申请书

 

  

共青团广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0年5月29日    

附件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共青团工作专项创新性项目结题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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