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大额度资金支出管理,提高财务工作效率,根据《中共广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广西师范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相关要求,现将大额度资金支出审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额度资金支出范围及议事程序:主要包括基本建设、重大修缮、设备采购、办学分成经费400万元以上600万元以下的支出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600万元以上支出由校长办公会研究提议、党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
二、各学院(部)、各单位如需办理上述大额度资金支出业务,请自行履行相关议事程序后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财务处会计科,联系电话:3695662。
财务处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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