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深入挖掘践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身边榜样”的示范带头作用,推荐先进师生参加2020年桂林市第六届桂林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认真做好第六届桂林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推出事迹突出、品德高尚、群众认可度高、示范引领作用大的道德模范,把道德模范的榜样力量转化为全校师生的生动实践,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
二、参评人员
全校师生。
三、评选类别
第六届桂林市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
四、评选标准
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总要求,参照历届全国和自治区道德模范的评选标准,推荐评选第六届桂林市道德模范。
(一)总体标准
在桂林居住或工作、生活满三年以上的中国公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的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二)分类标准
1.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 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鼓励在抗击疫情和脱贫攻坚一线突出的先进人物积极参评)
5.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每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往届全国、自治区和桂林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不再参加本届的推荐评选。
五、工作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按照评选标准,优中选优,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原则上不推荐16岁以下未成年人(已牺牲或去世的除外)。
(二)有关材料报送要求。书面材料要求:候选人推荐报告一份;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一式3份;各类审核证明一份;一张1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像素567×390,分辨率300dpi,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0KB)。格式要求:报送的事迹材料要真实可靠、表述准确、条理清晰。事迹材料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个人基本情况(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和单位职务等),第二部分为事迹,第三部分为荣获县级以上奖励情况。
所有材料均须提供书面和电子版,于6月5日(星期五)前报至宣传部理论科。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sdlilun109@163.com,纸质版材料交至宣传部理论科(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628室)。
联系人:谢婷婷,电话:3693525。
附件:1. 第六届桂林市助人为乐模范推荐表
2. 第六届桂林市见义勇为模范推荐表
3. 第六届桂林市诚实守信模范推荐表
4. 第六届桂林市敬业奉献模范推荐表
5. 第六届桂林市孝老爱亲模范推荐表
广西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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