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高等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的自治区文明办《关于做好第二届自治区文明家庭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桂教文明办〔2020〕1号)要求,各学院(部)、各单位推荐,征求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计生、安全保卫等部门意见,学校相关部门组成评审推荐会审议,决定推荐我校陆丽娟家庭参评第二届自治区“文明家庭”,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至5月15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校工会反映。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5833086、18507731538。
校工会
宣传部
离退处
2020年5月13日



桂公网安备450305020002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