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十三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五版)的通知》(桂科计字〔2020〕93号)精神,2020年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请各位申请人认真阅读申报指南(附件1)和申报须知(附件2),根据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
(一)广西科技计划项目(除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外)
1. 项目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牵头申报单位原则上应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注册半年以上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院所可作为联合申报单位共同申报(指南中有申报要求的除外);我校在职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我校作为项目参与单位)申请此类项目时,需向科技厅提出相关申请,待科技厅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申报(具体操作请咨询校科学技术处);
(2)《申报指南》中部分项目方向特别说明“本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不受此类申报条件限制。
2.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构成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和科研诚信记录,并承诺严格遵守《广西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2)项目负责人是我校在职人员(申报指南另有规定的除外);
(3)项目组成员中属于我校在职人员所占比例应达到50%以上。
3. 申报限制
(1)申请人最多可同时申报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中的1个项目,以及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的1个项目。已受理申报但尚未办结的,按已申报项目计算。
(2)申请人主持的在研项目2项(含)以上或主持和参加(排位前三)的在研项目3项(含)以上的(包括广西自然科学基金),不能申报。
(3)限制历年作为负责人承担项目(课题)信用不良的个人申报:
①历年主持的项目(课题)有逾期未结题的;
②被取消申报资格,取消资格期限未满的。
(4)限制申报有关问题说明
①历年项目(课题)是指2008年以来(含2008年)立项下达的广西科技计划和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课题);
②项目未结题、未验收、未终止或未撤销,统称未结题;
③在研项目指已下达立项、但未结题的项目(包括广西自然科学基金)。
4. 申请科技经费的要求
申请人应当在综合考虑项目实施实际需要的基础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广西重点研发计划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的科技经费开支范围,科学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提出合理的申请额度。申请的科技经费额度及开支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将影响项目立项评估结论。
资助方式为一次性资助或按年度滚动资助。前资助或后补助具体在项目指南中有说明。
5.项目实施期限
原则上不超过3年,部分项目在指南中有具体要求。
6. 优先支持的对象
(1)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联合申报。
(2)鼓励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自治区级以上的创新平台依托单位及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3)鼓励申报能有效整合各种科技示范基地、科技创新平台、科技信息服务平台等资源,体现集成创新示范应用和典型辐射带动的项目。
(二)广西自然科学基金
1. 申请项目类型
广西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广西基金”)研究类(面上项目、重点项目)、人才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等和区域联合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西)项目、粤桂科技合作联合资金基础研究合作项目)三大类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2.项目申请人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我校在职人员;
(2)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另行规定);具有较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和相应的研究能力,研究工作时间有可靠的保障;申报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部分类型项目在此基础上对申报人的条件还有特殊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3.不能申请项目规定
(1)因不良信用记录被取消项目申报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正主持3项以上(含3项)广西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含广西基金、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等)。
(3)截止到申请之日,有逾期未结题广西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含广西基金、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等)。
(4)凡已获得广西基金创新研究团队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获资助以来没有获得过国家基金面上及以上项目的。
(5)近五年(2015-2019年)已获得广西自然科学基金资助2项以上(含2项,包括已结题和在研)项目的负责人,近三年来(2018-2020年)未申报过国家基金资助项目的。
(6)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资助累计已满2项的科研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7)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资助累计已满2项的科研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4.限制申请项目规定
(1)一次性资助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限获得1次资助人才类项目,包括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团队项目。
(2)同时申请限项。申报人同年度可申报主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等两类中的1个项目,同时还可以申报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中的1个项目,但同一年度可获资助项目不超过1个。
(3)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项。申请人申请(包括作为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在研(包括作为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基金项目总数合计限为5项。主要参与者为项目组成员的前4位,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研究骨干全部视为主要参与者。
(4)在研项目限制。正在主持广西基金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须在申报项目前提交结题报告并通过初审后,方可申报广西基金重点项目,但申报其他非重点项目不受此限制;正在主持在研的重大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的负责人,须在申报项目前提交结题报告并通过初审后,方可申报本年度广西基金项目。
5.优先资助申请项目
(1)获得国家基金非地区基金资助项目的负责人。优先资助近3年申报或获得国家基金面上、青年、重点等非地区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2)积极申报国家基金项目的申报人。优先考虑申报了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人。
(3)积极申报国家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西)项目的负责人。为鼓励我区科研人员积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西)项目,将从2020年申请但未获资助的项目中,择优支持项目评审结果较好的申请者围绕相关内容,申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4)优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
①我校全职引进的国家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申报的项目,高层次人才包括: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万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国家百千万工程人选、国家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以及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等。
②未满35周岁的高层次人才申报的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未满30周岁的年轻博士申报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③广西院士后备培养工程人选、八桂学者、八桂青年学者、广西“十百千”人才等广西高层次人才申报的广西基金项目。
④入选“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人员于在职提升期间申请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面上项目。
⑤国家重点实验室、广西重大创新基地骨干成员,围绕基地主要研究方向所申报的项目。
6. 科研诚信的要求
(1)广西基金项目应当由申报人本人申报,严禁冒名申报,严禁编造虚假的申报人及参与者。
(2)申报人及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同时,申报人还应当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真实性负责。严禁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
(3)申报人及参与者填报的学位信息、职称信息必须真实,严禁伪造或提供虚假学位和职称信息。
(4)申报人及参与者应当如实填写个人履历,严禁伪造或篡改相关信息。
(5)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工作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6)申报人及参与者在填写论文、专利和奖励等研究成果时,应当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署名,准确标注,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顺序,不得虚假标注第一或通讯作者,不得漏标共同第一或通讯作者。
(7)申报人及参与者应严格遵循学术道德和行为规范,不得使用存在伪造、篡改、抄袭剽窃、委托“第三方”代写或代投以及同行评议造假等科研不端行为的研究成果作为基础,申报广西基金项目。
(8)申报人不得同时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报人或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报;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提出申报。
(9)申报人申报广西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如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须在申报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报广西基金项目的区别和联系,不得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报。
(10)申报人应当将申报书相关内容及科研诚信要求告知参与者,确保参与者全面了解申报书相关内容,并对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负责。
二、申报程序
五类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均需在网上填报申报书。已有登录账号的老师仍使用原账号登录“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网址: http://portal.gxst.gov.cn/),在“申报管理”菜单下,点击“新增项目申请”选项,选择相应的类别,点击“填写申请”按钮即可进行网上申报书填写(格式见附件3)。从未登录过系统的老师可发邮件到科技处邮箱(kjc@gxnu.edu.cn)获取登录信息(邮件注明姓名、所在学院、常用邮箱和联系电话)。
(一)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除外)
1.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需通过系统下载项目可行性报告模板,编写相应的项目可行性报告并上传到系统中。项目可行性报告正文用仿宋四号字体,页面统一为A4纸,采用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MB。
如有其他附件材料须扫描成PDF格式,并按系统要求上传。属于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则要上传“联合申报合作协议书”。联合申报合作协议书、查新报告等上传的附件材料应为加盖有效印章的材料。
2.申报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
(1)《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
(3)项目申报附件。具体见各类申报书格式中的附件清单。
3.广西科技计划项目材料(纸质)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一册。装订顺序为《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申报附件材料(按附件材料清单所列的顺序进行排列)。
4.申报项目材料(纸质)打印、装订必须符合存档要求,不允许用塑料夹、皮包装,封面(首页)必须为纸质且内容格式与《项目申报书》封面一致。
5.申报人在线提交项目申请书,待依托单位和科技厅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带有申报编号和条形码的pdf申报书,且项目状态显示为“待接收纸质版”),申报人登录系统下载PDF申报书连同申报附件等材料一并打印(一式两份,双面打印;附件材料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经项目组成员签字后,报送至校科学技术处进行审核盖章。
(二)广西自然科学基金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应当由申报人本人撰写;申报人应当按照撰写提纲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注意在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和涉密内容。申报人应当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020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项目申请书时,需生成并打印草稿PDF后,将申请书中“承诺和审核推荐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以附件形式扫描上传申报系统,最终提交依托单位和科技厅相关部门审核。项目申请阶段,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项目获批准后,申报人需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以及相关附件材料(附件请按照《申报须知》中具体要求提供纸质版原件或复印件)装订在《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任务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3.按照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调整,申报人应当根据所申报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准确选择学科代码,并在申报书项目基本信息中,勾选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特别注意:
(1)申报人选择的学科代码是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选择学科代码时,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
(2)申报人在填写申报书时,请规范、准确选择“学科代码”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
4.项目名称:应规范简洁,应恰当反映出项目研究的内容和特点,应包括项目的主要关键词,应明确研究属性为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应根据重点项目研究方向凝练项目名称,例如:“***的基础研究”、 “***的应用基础研究”、“***的创新团队”等等。
5.项目考核指标,应有可考核的定性、定量指标,应具体明确,不得含糊其辞模棱两可。考核目标和指标应重点阐述新发现、新原理、新方法、新规律的重大原创性和科学价值、解决国家和广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中关键科学问题的效能、支撑技术和产品开发的效果,为人才培育、学科发展、产业攻关等提供支撑。
6.参与者中如有我校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报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研究单位信息。
参与者中有境外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报,其境外工作单位不得作为合作研究单位。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报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加该项目申报且履行相关职责。
参与者中属于我校在职人员,所占比例应达到50%以上。
7.有合作单位的,须提供相关合作研究协议。并上传申报系统。每个申报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8.申报人计划申报广西基金项目,若与已获得国内外其他渠道资助项目有内容相关性的,请务必在申报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申报项目的区别和联系,不允许同一研究内容重复申报。
9.因项目申报常态化,申报书的起始日期由项目申报人自行设定,如获立项资助,其项目任务书(合同)的起始时间,将根据立项通知的日期另行规定(一般从立项通知下达当月的下一个月的1日开始算起)。
10.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面上项目申报人,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出具推荐意见(原件),并上传申报系统。
11.不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学位且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出具推荐意见(原件),并上传申报系统。
12.按照政策可延长退休的申报人,申报项目时,需提出申请并由学校提交至科技厅,申报报告应说明 “该申报人属于按照政策延长退休人员,保证该申报人在退休前能够完成项目,依托单位愿意为项目顺利实施的提供保障,监督项目经费的使用,配合自治区科技厅做好项目的日常管理”等,获批准后方可申报;同时扫描上传科技厅批准同意超龄申报的批复件。
13.申报重点项目的申报人,必须附上主持过省部级(含)以上基础研究项目的立项文件或任务书,并上传申报系统。若项目已经验收,则需要附上验收证书的首页(以上材料需扫描上传申报系统,纸质版提供复印件)。
14.申报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人,必须附上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国家基金”)立项文件或任务书,附上能够说明其人事组织关系在广西的相关文件(以上材料需扫描上传申报系统,纸质版提供复印件)。
15.申报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申报人,必须附上主持过2项以上国家基金项目(与所申报的研究方向相近,且至少有1项为面上及以上项目)的立项文件或任务书;研究团队骨干成员附上近5年来获得的国家级研究项目资助的相关证明文件(以上材料需扫描上传申报系统,纸质版提供复印件)。
16.近五年(2015-2019年)已获得广西基金资助2项以上(含2项,包括已结题和在研)项目的负责人,再次申报项目时,需要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 申报或主持国家基金项目的证明材料(申报书、任务书或立项文件复印件,以上材料需扫描上传申报系统,纸质版提供复印件)。
17.我校非全职聘用的科研人员,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聘任合同,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盖校章或人事部门公章),以上材料需扫描上传申报系统。
18.代表性专著、论文。其中,申报创新团队、杰青、重点等类别项目限10篇以内,申报其他类别项目限5篇以内。
19.为进一步简化申报材料及管理工作程序,申报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时,不再要求提交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
20.申报材料包括:“广西科技计划申请书(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及相关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准备详见申请书第七点的第(五)点“其他附件清单”。
三、申报时间安排
本年度项目申报实行常态制,“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常年全天开放接受在线申报(5月15日申报系统初始化设置后)。为有序开展申报工作,请各位老师按如下时间安排提交申报材料。
(一)广西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创新研究团队项目
项目申报人需在2020年6月30日前,在系统中完成申报材料的填写与上传工作,提交学校及科技厅相关部门审核通过。
(二)广西科技计划项目(重点研发计划、基地和人才专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及广西基金项目(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基金)
根据通知要求,广西科技计划项目(重点研发计划、基地和人才专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及广西基金项目(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基金)将实行“项目申报常态制”。
为便于开展工作,学校拟从5月份开始,在每月30号前集中上报一次所有类型的广西科技计划项目,请各单位拟申报项目的老师合理做好时间安排,尽早在系统内完成项目申报,并按照部分项目申报要求报送纸质版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联系,电话:0773-3690052(办),13471282230 唐晓虎,15677071440 杨虎。
附件: 1.“十三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五版)
2.项目申报须知
3.各类申请书模板
科学技术处
2020年5月7日
附件



桂公网安备450305020002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