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广西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67号)及《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桂林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城管委发〔2019〕33号)要求,大力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着力提高师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助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扎实高效开展,现就做好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工作
广泛深入有效的宣传发动对于引导全校师生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具有重要作用,是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措施,能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对于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和知识的了解、掌握。要切实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力争实现宣传方式、宣传对象、宣传时间的“全覆盖”,努力营造人人支持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社会氛围。
二、广泛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工作
(一)宣传方式全覆盖。各学院(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已有的电子屏、楼宇电视滚动播放有关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标语或宣传视频。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悬挂横幅、印制宣传海报开展宣传、还可利用微信、微博、网站等多种形式,面向师生广泛开展宣传,做好本单位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
(二)宣传对象全覆盖。各学院(部)、各单位要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课堂、进宿舍、进教职工住宿区、进办公区,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目的、意义及方法等知识的宣传教育。针对学生、教师、行政人员、教辅人员、自聘员工、离退休教职工等不同人群、采取适当方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活动,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对象全覆盖。
(三)宣传时间全覆盖。各学院(部)、各单位要贯穿全年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在全年各时段持续不间断有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保持连续不断生活垃圾分类舆论宣传热度,在每一位师生心中牢牢树立生活垃圾分类意识,营造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三、统筹整合宣传渠道资源
各学院(部)、各单位设置宣传内容务必要规范使用宣传标语,避免出现漏字、错字、多字等现象。可从附件中下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可通过登陆桂林市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公共邮箱(glsljfl@163.com,密码:ljfl3844053),下载更多宣传参考资料,也可以发动师生员工自行设计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公益广告、橱窗海报等宣传资料。
未尽事宜,请与校党委宣传部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杨瑜,3692526,13597325924。
附件: 广西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党委宣传部
文明办
2020年4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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