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相关单位:
我校毕业年级将于2020年4月21日分批错峰开学。为确保学生返校复学后实验室安全稳定,教学、科研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报送实验室教学和科研活动工作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方案制定和落实工作
各学院(部)、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主体责任,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做好精细管理,将实验室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放在首位,结合本单位实验教学、科研工作实际情况,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全力做好实验安全防护和疫情防控双重措施,确保学生返校后实验室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学院(部)教学、科研提供有力保障。方案制定后,要组织人员落实落细,确保万无一失。
二、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各实验室防疫物资的采购工作,并列出配备防疫物资清单。
(二)消杀方案,开展教学、科研实验室定期消杀工作,并做好登记。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前的安全教育、个人防护知识培训等安全教育管理方案。
(四)科研实验室向师生开放的申请、审核方案。学生进入实验室开展科研活动,严格执行“谁指导、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五)开展实验教学、科研活动学生进入实验室人数控制方案,实施分批次、分组开展实验活动的计划及备案、核查方式;落实学生进出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及登记。
(六)实验教学、科研活动过程中师生出现疫病症状的紧急处理预案。
(七)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特殊设备和辐射装置的安全管理和“三废”的处置方案。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各相关单位于4月21日下午下班前将工作方案报送科技处实验室管理科。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经学院(部)盖章后上报,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lab@gxnu.edu.cn。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773-3690053。
四、监督检查
学校将于4月21-24日组织学校实验室安全督查组成员到各学院(部)开展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各学院(部)实验室教学和科研活动工作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等,请各学院(部)提前做好准备,并积极配合。
科学技术处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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