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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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清明祭扫及清明节值班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4-02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放假值班工作的通知》以及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11号)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工作及清明节值班工作,确保清明节假期学校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疫情防控,文明祭扫。深入挖掘清明节慎终追远、家风传承、孝亲感恩、生命教育等文化内涵,积极鼓励、倡导网络祭扫、小规模家庭追思、书写寄语、敬献鲜花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不得举办聚集性祭祀祭祖扫墓活动,不得进行家族性、宗族性大规模聚集扫墓,严禁祭祀祭祖后进行群体性聚会聚餐。各学院(部)、各单位应积极引导本单位教职工在疫情结束后开展现场祭扫。

    二、严格值班制度,靠前指挥。根据学校《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师政办[2019]30号)安排,2020年清明节假期为4月4日-6日放假调休。放假期间,校领导、各学院(部)、各单位须严格执行在岗带班值班制度。

    (一)学校值班总协调:毛立刚(手机: 13978373336),谭智雄(手机: 13507736387);

    (二)学校值班电话:0773-5846342,传真: 0773-5846342;

    (三)学校机要值班:孙卫东,手机: 13707739614;

    (四)学校值班地点:育才校区校办楼309室;

    (五)值班要求

    1.严格落实靠前指挥、带头值班责任制。带班校领导实行上班时间在岗值班,确保手机24小时联络畅通;各学院(部)、各单位值班领导和值班员在值班时间可在育才校区办公地在岗值班,并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各学院(部)、各单位要熟知学校值班电话,遇有重要紧急情况,及时按规定报告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保卫处、校医院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

    2.因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需要,2020年清明节假期内,全校教职工原则上不离开桂林,因特殊原因需离开桂林的,要向所在单位进行报告并填写《2020年清明节假期外出安全承诺书》(附件1);处级及以上干部还须按《广西师范大学领导干部外出请假规定(2019年修订)》履行相关手续,经学校同意后方可离桂。

    3.放假期间,教职工校班车按照周末时间运行。

    4.请各学院(部)、各单位于2020年4月3日(星期五)上午下班前将值班安排(见附件2)报送至校长办公室(邮箱gxnuoffice@gxnu.edu.cn)。

    5.校领导及两办人员值班安排表见附件3。

    三、压紧压实责任,防范未然。各学院(部)、各单位要在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做好2020年清明节值班期间疫情防控、安全稳定等工作,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各学院(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假期中如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学校将严肃处理。

 

    附件1.2020年清明节假期外出安全承诺书

       2.2020年清明节值班登记表

       3.2020年清明节校领导及两办人员值班安排表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

 

 

附件

附件1:2020年清明节假期外出安全承诺书.docx

附件2:2020年清明节值班登记表.xlsx

附件3:2020年清明节校领导及两办人员值班安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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