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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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信访举报接收工作的公告
发送部门:纪委办/监察处  发布日期: 2020-02-08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专门成立了监督考核组,负责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各单位疫情防控、应急工作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督查、考核,压紧压实一岗双责。学校纪委办、监察处也将紧密结合自身职责,抓好相关工作的监督和执纪问责工作。为及时接收并快速有效处理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接收群众检举控告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督考核组举报信箱与纪委办举报信箱合二为一,举报邮箱:5843237@mailbox.gxnu.edu.cn。如有举报信件,由校纪委办安排的专人专门负责接收,及时做好登记、编号和处置工作。对纪检监察业务受理范围的举报问题线索,经研究梳理,由校纪委办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办理。对非纪检监察业务受理范围的举报问题线索,纪委办将移交监督考核组根据相关规定处置。

    二、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严肃问责,形成有力震慑,倒逼防控措施有效落实,为做好防控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我们将重点严肃查处以下几个方面的行为:

    (一)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不到位的;

    (二)对歪曲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言论、造谣传谣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三)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

    (四)对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的;

    (五)对泄露工作秘密、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弄虚作假、贻误工作的;

    (六)对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物资的。

    (七)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危害师生群众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疫情期间,师生群众发现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不良行为,欢迎大家及时通过电子邮件向学校督查考核组或纪委办反映。也可通过纪委办值班电话反映,或到纪委值班室口头反映。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障。

                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督查考核组

                校纪委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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