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院一期购房户:
2018年11月12日,学校已在校园网发布关于交纳东院一期购房款,推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有关通知,截止到目前,交款情况不理想。
东院一期为教职工个人全额集资建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集资建房管理暂行办法》(见桂政发〔1996〕40号)规定,集资建房资金来源由购房户本人出资。目前,仍有佰万元的工程余款、工程监理费和建筑工程劳动保险费未支付。为确保工程项目财务决算、房屋不动产权证办理等后续相关工作顺利推进,请购房户于2020年1月3日至1月10日到资产管理处住房管理科(雁山校区起文南楼116室)办理交纳建房款1万元/户相关手续,房管科将统一报送交款名单给财务处,再将开具的缴费票据发放给购房户,待东院一期完成工程项目财务决算后,再按每户购房款最终价额实行多退少补。联系电话:3690336。
基建处
资产管理处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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