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由我校举办、承办或协办的各类国际会议,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的相关文件以及财政部《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经费管理办法》(见财行〔2015〕371号)和《广西师范大学举办国际会议管理办法》(见师政办〔2018〕28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0年拟举办国际会议预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各学院(部)、各单位在我国境内举办、承办或协办的有国(境)外代表出席的年会、例会、研讨会、论坛等。主要包括:与国际组织、国外团体、机构共同举办,或受其委托由我校或各学院(部)名义承办的学术会议;由我校或各学院(部)名义牵头发起和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未提前预报的国际会议原则上不能举办。
二、预报流程
为限制重复举办主题相同的会议,防止出现先对外承诺(或申办)的现象,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填报《2020年度拟举办国际会议计划表》,并于2019年12月25日(星期三)前将计划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international@gxnu.edu.cn(文件名格式“XXX学院(部)-2020国际会议计划”)。
三、其他事宜
材料报送地点:育才校区外语楼213办公室;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773-5830610。
附件:2020年拟举办国际会议计划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9年12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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