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修订)》规定,请各学院(部)、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国际化工作规划和对外交流合作的实际需要,及时报送2020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各学院(部)、各单位组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因公出国(境)团组以及教职员工出国(境)工作、访学、进修、攻读学位或开展学术交流合作等。
二、报送内容
(一)各学院(部)、各单位教职工出国(境)执行一般性行政出访团组计划。
(二)各学院(部)、各单位教职工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计划。
三、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部)、各单位将《2020年因公出国(境)计划表》(纸质版)汇总后,请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于2019年12月25日(星期三)前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育才校区外语楼213室,联系人:陈老师,电话:5830610),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international@gxnu.edu.cn(文件名格式“XXX学院(部)-2020出国(境)计划”)。未在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的人员,原则上不安排出访。
四、计划管理
各学院(部)、各单位报送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将汇总上报学校审核,一般性行政出访计划可根据业务需要统筹纳入学校因公出访计划。学校将按报备并通过审核的计划,执行2020年因公出国(境)审批和派出工作。对确需临时安排的使用科研或课题经费的学术交流合作,可在个案报批时说明理由。
附件:1.2020年因公出国(境)计划汇总表(一般性行政出访)
2.2020年因公出国(境)计划汇总表(教学科研人员)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9年12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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