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保证2019年学校年终财务决算工作顺利完成,全面、真实、及时反映学校的各项经费收支情况和财务运行状况,现将年终财务决算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年终报账时间安排
2019年年终报账截止时间:12月15日。学校基建工程、2019年度财政专项及水电等影响学校日常运行的重大开支业务报账截至12月24日。
二、清理年度预算经费结余
凡列入2019年度学校预算的经费,已签订合同以及已到合同付款期的合同应付款,必须完成报账支付;本年度已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取得对方单位发票并完成报账支付。
三、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财政专项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支出进度,采取措施加快报账支出,如因执行不力造成学校损失的,学校将予以严肃追责。
四、清理往来款项及收费票据
(一)清理借款
请于2019年12月15日前办理各项借款的核销、结算手续。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核销的暂借款,请出具书面说明,经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审批后报财务处。若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办理冲账手续,且未按规定上交《广西师范大学延期还款申请表》的,学校将严格按照《广西师范大学往来款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规定处理,扣发借款人奖励性绩效,直至扣完其借款为止,所扣金额全额上交学校用于归还借款。如在扣款期间或扣完借款后办理核销借款手续,原所扣奖励性绩效在报账次月一次性退还借款人,其多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二)清理外单位来款
请于2019年12月22日前认领校外单位或个人汇来学校的各类款项并办理经费财务入账手续(详见校园网2019年11月6日《关于做好经费到账认领工作的通知》)。
(三)清理预开发票
已申请预开发票但相关款项尚未转入学校账户的,请催促对方单位或个人务必于12月25日前将款项转入学校账户,确保学校收入的实现及完成税务清算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未将款项转入学校的,自2020年1月1日起暂停相关单位的开票申请,并根据《广西师范大学票据管理办法》及税局的相关规定处理。即日起至12月31日暂停预开各类发票(收据),若确需开具发票(收据)需确认款项到账方可开具。
财务处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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