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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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各类考核评价、评比达标和示范创建活动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10-30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学校各类考核评价、评比达标和示范创建活动(以下简称“三项活动”),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切实提高工作实效,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目标,根据学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学校拟开展“三项活动”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机关业务部门牵头主导以学校党委、行政或本单位(含联合)名义的“三项活动”;各学院(部)内部进行的“三项活动”。

    二、实施方法与步骤

   “三项活动”的统计和后续清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自上而下、分步实施的步骤进行。具体如下:

   (一)部署安排(2019103031日)。各学院(部)、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的工作部署要求,抓紧时间对本单位“三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确保本项工作有序进行、扎实推进。

   (二)自查自纠(20191031111日)。各学院(部)、各单位对“三项活动”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如实填写《广西师范大学考核评价体系、评比达标和示范创建活动汇总表》(附件)。请各机关业务部门将“三项活动”的统计情况报送校长办公室进行汇总。

   (三)汇总审核(201911510日)。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牵头,会同各有关单位对报送的“三项活动”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审核。各学院(部)根据上级和学校的规定,结合实际,自行研究处理。

   (四)建立长效机制(201911130日)。学校根据调查汇总情况,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清理整合“三项活动”,形成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三项活动”统计工作,要实现全面覆盖,确保统计范围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不发生瞒报、漏报行为,确保报送的内容准确无遗漏。

  (二)请机关业务部门于201911117:00将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和盖章后的“三项活动”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雁山校区行政北楼648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gxnuoffice@gxnu.edu.cn

  (三)未尽事宜,请与校长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卢春华,联系电话:3696776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考核评价体系、评比达标和示范创建活动汇总表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考核评价体系、评比达标和示范创建活动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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