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尊师重道 敬业乐群
关于开展历年借款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财务处  发布日期: 2019-10-12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中共广西师范大学委员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以及巡视整改、审计整改工作要求,为扎实推进学校主题教育,全面深刻检视问题,保障学校资金安全,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明确经济责任,经研究,学校拟开展校内历年借款专项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借款清理范围及要求

    截至2019年8月31日前在学校办理了借款,但未按《广西师范大学往来款管理办法(暂行)》规定时限进行冲账的教职工,须于2019年11月15日前完成借款冲账手续。

    二、借款清理程序

  (一)财务处将单独下发《历年借款明细清单》(请接收到通知的各单位派专人到财务处会计科领取)。

  (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学校党委部署,及时组织并按时完成清理借款工作任务。

  (三)借款人应对个人借款情况进行核对,并务必在规定期间到财务处进行冲账,财务处将设立借款清理专柜进行办理。

  (四)对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或完成报账手续的事项,请在财务处网站下载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延期还款申请表》,详细说明无法冲账或无法办理退款的原因,承诺冲账期限,并由项目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审批,加盖部门公章后报财务处审核。

    三、逾期借款的处理

   若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办理冲账手续,且未按规定上交《广西师范大学延期还款申请表》的,学校将集体约谈有关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追究其责任。并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往来款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规定,从今年12月起,每月扣发借款人奖励性绩效,直至扣完其借款为止,所扣金额全额上交学校用于归还借款。如在扣款期间或扣完借款后办理核销借款手续,原所扣奖励性绩效在报账次月一次性退还借款人,其多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其自行承担。情节严重的,将上报学校移交纪委监察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财务处会计科,联系电话:0773-3695667。

 

                                               财务处

                                          2019年10月12日

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