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会〔2019〕12 号)转发给你们,请做好通知工作,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自觉参加2019年度继续教育,并将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种类、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汇总后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19年12月15日前报送至财务处,电子邮箱:cwc@mailbox.gxnu.edu.cn。
财务处
2019年10月12日
附件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会〔2019〕12 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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