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政治建设,同时推动学校“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根据党委工作安排,决定10月上旬对《中共广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广西师范大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重大事项不按规定请示报告的情况;
2.是否存在擅自决定超出自身职权范围的重大事项的情况;
3.是否存在请示报告内容不实、信息不准的情况;
4.是否存在请示报告不及时、不规范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方式
1.单位自查。各单位要对照制度规定和监督检查的内容进行自查。自查情况要以书面形式于10月15日前报送至校纪委办。
2.学校抽查。 由校纪委办牵头,组织党办、校办、督查办等有关部门,对各单位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三、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将贯彻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结合起来。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对相关制度的学习,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制度的自觉性。要把贯彻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好自查工作,杜绝走过场、形式主义。
2.对标要求,将监督检查工作与“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度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要将自查及发现问题的整改与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结合起来,边学边做,查改结合,深入检视问题,切实抓好整改。
党 办
纪委办
校 办
督查办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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