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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批广西院士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科学技术处  发布日期: 2019-09-26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对我区科技发展的推动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精神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加强广西院士工作站规范管理,并组织申报第五批广西院士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认定工作站的单位应当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工作站聘请的院士(即进站院士)应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附件2中明确提出“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的要求(须提供证明材料)。

    二申报流程

    (一)用户注册

   申报单位请登录广西院士工作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网址:http://gxyspt.gxestd.com),在首页“用户登录”中进行用户注册后获取登录账户和密码。

    (二)网络填报

    申报单位登录管理平台,在导航菜单→我的工作→申请→广西院士工作站建站中填写《广西院士工作站建站申报书》,上传附件材料。填写完成后,在线提交自治区主管部门审核及填写意见。审核同意后,申报单位在线提交自治区科技厅,系统生成申报材料正式版PDF。

    (三)纸件报送

    申报单位从管理平台下载《申报书》及附件材料PDF,打印一式8份,报送科技处成果科(起文楼北楼533办公室

    (四)时间节点

     请各申报单位2019年10月16日前完成网络填报,10月18日前完成纸件报送。

    三有关要求

    (一)工作站管理期限一般为3年,管理期满后由自治区科技厅组织进行评估,实行动态管理。管理期限内,自治区科技厅对达到要求的工作站择优给予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资助。

    (二)工作站名称统一为:单位简称+院士姓名+院士工作站。已认定的工作站需要变更进站院士的,若变更院士的技术合作领域与原领域一致的,请使用现有账户进行申报,否则,请注册新账户再进行申报。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管理与技术转移科联系。联系电话:0773-3690051。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2.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

              3.院士工作站合作协议书(模板)

 

科学技术处

2019年9月26日

附件

附件2: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doc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3:院士工作站合作协议书(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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