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单位: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科研实绩奖励实施办法》精神,为鼓励广大教师及科研工作者争取高级别科研项目,学校对获立项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按一定比例给予经费配套奖励。配套经费按一定比例分为立项费和开展科学研究所需的图书资料费、仪器设备购置费和学术交流费。截至2018年12月31日,符合学校配套条件的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共计156项,具体清单已发送至各单位科研秘书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登陆财务系统核实配套金额,如有问题请于2019年9月29日前向科技处项目管理科反馈。
二、学校财务实行零基预算制度,各项目配套经费年底前需要全部执行完毕,否则会被学校统筹处理。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积极加快配套经费的执行进度。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3690052,邮箱:kjc@mailbox.gxn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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