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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担当作为善作善成好干部”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党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 2019-09-19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担当作为善作善成好干部”选树工作的通知》(桂组[2019]80号)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部署要求,突出正向激励主基调,自治区党委组织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选树“担当作为善作善成好干部”,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推荐范围为全校处级领导干部,名额为1-2人,

    二、推荐对象条件

    推荐对象向核心业务部门和基层一线倾斜,应符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期好干部二十字标准,突出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对党忠诚、政治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工作有激情、有干劲,不计较个人得失,吃苦不叫苦,干事不避事,负重不怕重,担责不塞责。具有斗争精神,不回避矛盾困难,敢抓敢管、敢于碰硬,在关键时刻豁得出、重大任务面前冲得上,在攻坚克难中勇于闯关夺隘、攻城拔寨,在推进改革发展中敢于担当、狠抓落实。

    (三)善作善成、实绩突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发扬钉钉子精神,一张蓝图绘到底。工作能力突出,改革创新意识强,善于把上级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清晰思路、务实举措、管用办法,创造性地打开工作新局面。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新发展理念,聚精会神搞建设,一 心一意谋发展, 全力以赴促改革,创造出组织和群众认可的突出业绩。

    (四)清正廉洁、作风过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利益,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实施办法精神以及党的纪律规矩、国家法律法规,严于律已、干净干事,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口碑形象好。

    三、推荐程序

    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选的方式产生人选。推选程序为:

    1.研究提出初步推荐人选。各二级单位党委(总支)可在全校范围内按照条件要求提出1名初步推荐人选,机关党委可提出2-3名初步推荐人选,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2.审查初步推荐人选。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初步推荐人选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可根据实际需要,组织考察组在一定范围内谈话了解人选的现实表现,将有关情况报学校党委研究。

    3.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推荐人选,从严把好人选的政治关、能力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实绩关。

    4.公示上报推荐人选。学校将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四、有关要求

    各二级单位党委(总支)填写推荐表(见附件),并于9月23日前将推荐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党委公章)交至党委组织部办公室63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sdzzb@gxnu.edu.cn。

    附件:“担当作为善作善成好干部”初步人选推荐表

 

                              校党委组织部

                               2019年9月19日

附件

附件:“担当作为善作善成好干部”初步人选推荐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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