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尊师重道 敬业乐群
“相思江·奥林苑”商品房交房公告(第三号)
发送部门:校工会  发布日期: 2019-08-15

各位“相思江·奥林苑”商品房购房户:

    现将“相思江·奥林苑”商品房项目自救工作基本情况和2#、3#、4#、6#、7#、16#、17#、18#、19#、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等四十四栋楼交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相思江·奥林苑”商品房项目自救工作概述

    “相思江·奥林苑”住宅工程是由广西润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定向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销售的商品房项目,是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整体建设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开发商自身债务巨大,资金链断裂,公司运行瘫痪,导致该项目于2015年初停工陷入“烂尾”困境,广大购房户合法利益遭受损害。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自治区教育厅、桂林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协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建立了以学校工作组为主导的工作机构,全力组织开展项目自救工作,严防项目问题进一步恶化,最大限度降低项目建设风险和购房户利益损害。学校工作组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桂林市政府召开协调会议明确的工作路径,随即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工程量核定和厘清项目债权债务的工作,拟定项目自救、资金筹集、后续工程建设跟踪监管等工作方案,并随时保持与桂林市政府领导及政法、信访、法院、住建、规划、国土等部门的情况沟通和工作汇报,积极争取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和政策支持,依法依规、综合施策,破解难题,历经四年多时间的连续奋战,特别是广大购房户同心同向、同舟共济、共克艰难,用实际行动支持和参与项目建设自救工作,为“相思江·奥林苑”商品房交房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截止目前,“相思江·奥林苑”2#楼至44#楼南面东西向道路硬化施工即将完工,绿化、路灯、围墙等收尾工程以及施工问题查验整改工作已按计划安排施工。当前,政府相关部门正在推进剩余楼栋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测量、规划条件核实、补办综合管网测绘及规划许可、工程验收资料审核等工作,为避免该项目开发商债务问题给自救成果随时带来的风险,经学校工作组研究,并报桂林市相关部门,决定对剩余楼栋商品房在组织五方验收后陆续交房,同时加快推动完成项目其他验收工作和不动产权证办理。

    二、各楼栋交房时间安排

    (一)8月19日—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23#、24#、25#、26#、27#、28#、29#、30#楼;            

    (二)8月26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2#、3#、4#、6#、7#、16#、17#、18#、19#、21#、22#楼;  

    (三)8月31日—9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44#、45#、46#、47#、48#、49#、50#楼;                 

    (四)9月9日—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51#、52#、53#、54#、55#、56#楼;                      

    (五)请8#、9#、11#、12#、13#、14#楼购房户务必在8月底前办理收房手续,以免影响不动产权证的办理。

    注:各楼栋业主交纳物业管理费以交房公告通知安排的交房时间为起算点。未按交房公告通知的交房时间按时办理收房手续或空置不住的均要交纳物业管理费。

    三、办理地点

    (一)“参与自救购房户收房资格”审核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教工活动中心301室;

    (二)收房拿钥匙“相思江·奥林苑”小区1#楼物业服务中心

    四、办理流程

    (一)购房户自查确认剩余房款、水电建设费、自救金是否已经交纳。如尚未交纳或交齐的,请购房户自行通过银行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方式将剩余款项转入自救金联名账户(户名:马耀林,账号:000 313 989 100 066,开户行名称:桂林银行七星支行),并持转账凭证到学校工作组办公室(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教工活动中心301室)办理开票。

    (二)交首期物业维修资金

    1.到学校工作组办公室(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教工活动中心301室)领取桂林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首期物业维修资金交款通知书》;

    2.持通知书自行到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柜台办理首期物业维修资金缴存手续并取回交款回执。

    注:根据桂林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和要求,购房人在房屋交付使用前需足额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即首期物业维修资金),无电梯住宅按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50元/㎡标准计交。

    (三)缴纳代收费到自救金联名账户

    1.合同印花税:按总房款的万分之五计收,四舍五入取整数;

    2.房屋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80元/件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550元/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10元/本(合同买受人每人1本);办理不动产权证费用按以上标准预收,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实际收费为准,多退少补。

    注:购房户需先行将以上代收费通过银行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方式转入自救金联名账户(户名:马耀林,账号:000 313 989 100 066,开户行名称:桂林银行七星支行),交房审核确认时携带转款凭证到学校工作组办公室换取收据。

    (四)进行“参与自救购房户收房资格”审核

    携带相关材料(详见“五、材料要求”)到学校工作组办公室(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教工活动中心301室)进行“参与自救购房户收房资格审核”(通过审核后领取《交房转接单》);

    (五)通过“参与自救购房户收房资格”审核后到“相思江·奥林苑”小区1#楼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收房手续

    1.购房户携《交房转接单》、身份证、购房合同第二、三页以及最后签名页复印件1份前往“相思江·奥林苑”小区1#楼物业服务中心理收房手续;

    2.出示购房合同、收据、业主身份证件,填写《业主入住登记表》,领取《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3.由交房代表引领业主前往现场验收,签署《房屋交接验收单》确认收房;

    4.签订《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相思江·奥林苑”小区业主临时管理规约》,预交物业管理相关费用,领取房屋钥匙;

    5.拟安排房屋装修的填《房屋装饰装修申请表》,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和《防火责任书》,缴纳装修押金、装修垃圾清运费等。

    五、材料要求(请提前准备并按要求自行复印好后带来)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整本复印件2份,原件备查;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如没有原件,请提前发邮件到58858576@qq.com登记查询,约1-2天有结果);

    (三)合同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原件备查(合同买受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需按合同显示人数备齐);

    (四)购房款发票、收据:

    1.全额购房发票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2.如因办理贷款手续等其他原因未获得全额发票的,请提供已开发票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贷款合同及放款通知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3.如没有购房发票的请准备好交款收据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五)水电建设费交款收据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六)自救金交款收据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七)契税缴纳发票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如有契税发票第3、4联,请交原件。

    如还没有缴纳契税,请发送以下信息到13517736864

    1、房屋栋号、房号;        2、建筑面积;

    3、合同总价;              4、合同签订时间;

    5、购买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6、房屋坐落;

    待信息录入员成功录入契税信息后方可前去税局办理缴税手续

    (八)首期物业维修资金缴存凭据第二联原件;

    (九)代收费(合同印花税、房屋不动产权登记费)转款凭证;

    温馨提示:前期已经审核并有工作人员签字的材料不需要携带备查原件(身份证除外)前来。

    六、特殊情况处理

    (一)夫妻共同购房,单独一人前来办理手续的请提供婚姻关系证件复印件4份,原件备查;

   (二)未成年人购房,需监护人前来办理手续,请提供户口本等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4份,原件备查;

   (三)购房者已亡故,继承人前来办理手续,请提供户口本相关页面、遗产继承公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4份,原件备查;

   (四)其他合伙人共同购房,房屋共有人不能全部到场办理的,请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复印件4份,原件备查;

   七、如您不能亲自到场办理交房手续,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除准备以上材料及费用外,还应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一)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二)公正机构出具的委托公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八、地下室停车位使用权认购

    “相思江·奥林苑小区1#楼、43#楼、YX-1、YX-6地下室停车位使用权市场价为12万元/个,学校教职工可按7.5折非学校教职工可按9折优惠价格认购因地下室停车位数量仅余140个,需认购的请尽快广西师大育才校区教工活动中心301室报名挑选车位、转账相应购车位款项签订《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九、为帮助购房户解决房屋装修资金需求,中国建设银行特为学校教职工购房户提供专门优惠金融贷款服务2019年10月31日前办理可享受超低贷款费率(月费率0.25%/月,年费率3%/年),可用于装修装饰、家具家电的支付,贷款年限1至5年自由选择,学历和月工资收入越高,贷款额度越多。有需求可详询建行高新支行金融服务团队:秦艺13607735575,宋经理13768336981,廖经理13978368085。

   十、学校工作组服务咨询电话07735855086,办公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教工活动中心301室。

 

 

 

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教职工住宅项目建设工作组

2019年8月15日           

 

 

 

 

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