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各学院(部)、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财务处 2019年8月9日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