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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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和规范使用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的通知
发送部门:纪委办/监察处  发布日期: 2019-07-07

各学院(部)、各单位:

    因学校办学布局调整,自2019年2月下旬起纪委办、监察处整体搬迁至雁山校区办公,原育才校区监督举报电话:0773-5843237已停用, 同步启用了新的监督举报电话:0773-3696677,并同时在部门网站上予以公布。

    欢迎广大师生如实向学校纪委反映受理范围内的违规违纪问题,具体受理范围如下

    1. 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务问题的检举、控告;

    2. 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4. 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反映校纪委受理范围外的问题,请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

    另外,为规范管理,今后如校内相关单位因工作需要对外公布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的,需事先经校纪委办同意才可以对外公布。

特此通知

                         校纪委办、监察处

                           2019年7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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