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相思江·奥林苑”商品房购房户:
6月18日至6月26日,“相思江·奥林苑”商品房进行了8#楼、9#楼、11#楼、12#楼、13#楼、14#楼6栋楼的集中交房工作。2#、3#—7#、16#—19#、21#、22#、23#—30#、31#—35#、36#—42#、44#—50#、51#—56#楼现已完成竣工测量、验收资料上报等工作,正在全力协调推进桂林市质监部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按计划有近千套住宅要在暑假期间办理交房。
鉴于“相思江·奥林苑”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交房审核工作量很大,目前已临近暑假,部分购房户各有安排,为方便大家灵活安排暑假事务,有序开展交房工作,决定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办理各位购房户交房审核确认工作,请各位购房户按以下要求的事项进行准备,并带齐相关资料到学校工作组办公室(育才校区教工活动中心三楼301室)办理交房审核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办理公告如下:
一、购房户在办理收房手续前,请确认剩余房款、水电建设费、自救金是否已经交纳。如尚未交纳或交齐的,请购房户自行通过银行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方式将剩余款项转入自救金联名账户(户名:马耀林,账号:000 313 989 100 066,开户行名称:桂林银行七星支行),并持转账凭证到学校工作组办公室换取收据。
二、购房户在办理收房手续前,需办理以下费用的缴纳: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根据桂林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和要求,购房人在房屋交付使用前需足额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无电梯住宅按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50元/㎡标准计交,由购房人到学校工作组办公室(育才校区教工活动中心三楼301室)领取《首期物业维修资金交款通知书》,并持通知书自行到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柜台办理首期物业维修资金缴存手续。
(二)持《商品房买卖合同》自行到桂林市税务部门办理申报契税缴纳手续(需提前到工作组办公室领取契税信息录入员联系方式及信息要求,待信息录入员成功录入契税信息后方可办理缴税手续),并将税局开具的契税发票交给学校工作组,以用于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三)代收费:
1.合同印花税:按总房款的万分之五计收;
2.房屋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80元/件,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550元/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10元/本(合同买受人每人1本);办理不动产权证费用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实际收费为准,多退少补。
温馨提示:购房户需先行将以上代收费通过银行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方式将剩余款项转入自救金联名账户(户名:马耀林,账号:000 313 989 100 066,开户行名称:桂林银行七星支行),交房审核确认时携带转款凭证到学校工作组办公室换取收据。
三、办理交房审核确认手续时需携带下列材料,请各位购房户提前准备和复印好以下交房所需材料: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2份,原件备查;
(二)合同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原件备查(合同买受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需按合同显示人数备齐);
(三)购房款发票、收据:
1.全额购房发票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2.如因办理贷款手续等其他原因未获得全额发票的,请提供已开发票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贷款合同及放款通知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3.如没有购房发票的请准备好交款收据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四)水电建设费交款收据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五)自救金交款收据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六)契税缴纳发票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七)首期物业维修资金缴存凭据;
(八)代收费转款凭证(本公告第二条第3项);
四、办理交房审核确认手续时间安排:
7月3日至5日: 2#—7#楼
7月8日至12日: 16#—19#楼、21#—24#楼
7月15日至19日:25#—30#楼
7月22日至26日:44#—50#楼
7月29日至8月2日:31#—35#、36#—42#、51#—56#楼
经审核确认通过的,待所在楼栋验收工作完成,立即正式通知购房户前来签名领取《交房转接单》,即可办理收房手续。
特殊情况说明:
1.夫妻共同购房,单独一人前来办理手续的请提供婚姻关系证件复印件4份,原件备查;
2.未成年人购房,需监护人前来办理手续,请提供户口本等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4份,原件备查;
3.购房者已亡故,继承人前来办理手续,请提供户口本相关页面、遗产继承公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4份,原件备查;
4.其他合伙人共同购房,房屋共有人不能全部到场办理的,请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复印件4份,原件备查;
五、购房户按以下程序办理收房:
(一)购房户携《交房转接单》、身份证、购房合同第二、三页以及最后签名页复印件1份前往“相思江·奥林苑”小区1#楼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收房手续:
(二)出示购房合同、收据、业主身份证件,填写《业主入住登记表》,领取《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三)由交房代表引领业主前往现场验收,签署《房屋交接验收单》确认收房;
(四)签订《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相思江·奥林苑”小区业主临时管理规约》,预交物业管理相关费用,领取房屋钥匙;
(五)拟安排房屋装修的填《房屋装饰装修申请表》,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和《防火责任书》,缴纳装修押金、装修垃圾清运费等。
六、如您不能亲自到场办理交房手续,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除准备以上材料及费用外,还应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一)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二)公正机构出具的委托公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七、为帮助购房户解决房屋装修资金需求,中国建设银行特为学校教职工购房户提供专门金融贷款服务,2019年10月31日前办理可享受超低贷款费率(月费率0.25%/月,年费率3%/年),可用于装修装饰、家具家电的支付,贷款年限1至5年自由选择,学历和月工资收入越高,贷款额度越多。有需求可详询建行高新支行金融服务团队:秦艺13607735575,宋经理13768336981,廖经理13978368085。
八、学校工作组服务咨询电话:07735855086,办公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教工活动中心301室。
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教职工住宅项目建设工作组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