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雁山区“三区两带”建设,充分发挥智库专家在区域经济发展和政府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等方面的智力支持作用,结合雁山区实际情况,雁山区政府面向桂林市有关单位征集各类专家、学者,组建雁山区政府专家智库。希望我校专家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桂林市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专家型人才。重点征集雁山区急缺行业的专家,主要包括从事产业规划与发展、农业技术研究、品牌规划与建设、城乡规划、营销与传播、经济、风景园林、旅游规划与建设、文化、基建、评估、法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及相关规划等各专业技术人才。
二、智库专家入库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学术风尚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备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熟悉本行业或本专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前沿动态;
(四)密切关注雁山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前瞻问题,具有科学系统地分析、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
三、智库专家的权利
(一)雁山区政府将为入库专家颁发聘书;
(二)智库专家成员可为雁山区重大规划、投资项目、产业发展、重大课题、重要决策事项等提供咨询和指导;
(三)对承办的咨询事项提出独立指导意见和咨询建议,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四)获得对雁山区研究论证咨询项目服务的劳务报酬。
四、智库专家的义务
(一)按照雁山区相关工作要求,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从雁山区利益出发,独立提出咨询意见、方案、结论;
(二)在咨询活动中工作严谨、公正廉洁;
(三)自觉服从雁山区人民政府的管理,按时完成被委托的工作;
(四)严格遵守保密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雁山区规定不能公开的信息。
五、智库专家管理办法
(一)入选智库专家由雁山区颁发三年的聘书。
(二)有下列情形的收回聘书:1.无正当理由承诺参加但没有参加智库活动2次以上;2.工作严重失职,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3.泄露雁山区规定不能公开的信息的;4.收受他人财物或谋取不正当利益,影响职责履行的;5.由于健康等原因,不能胜任智库工作的;6.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六、申报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部)、各单位组织专家填写《雁山区智库专家申请推荐表》一式两份,并提供博士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及扫描件,请将纸质版材料于2019年6月25日前报送至社科处(雁山起文楼北楼532室),电子版发至邮箱:skc@gxnu.edu.cn,社科处联系电话:3697267。
附件:桂林市雁山区智库专家申请推荐表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9年6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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