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截至2019年5月31日,我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为38%,支出进度严重滞后于广西高校平均水平。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预算支出进度考核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自治区财政厅明确要求2019年1~6月不低于50%,1~9月不低于70%,1~11月不低于90%,1~12月进度需达到100%,对未形成支出的项目资金,一律由财政收回、按项目未使用额度核减2020年单位预算。现就加快2019年预算执行进度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请各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工作,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快经费报销与资金支付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务必确保预算执行进度达到财政部门要求。同时,要强化绩效意识,用好每一分钱,提高经费执行绩效,确保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完成预算执行工作。
二、切实履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
预算执行率将作为学校对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预算执行不力、进度过低的单位,学校将择期进行约谈,并按学校相关规定扣减单位绩效、扣减下年度预算经费指标等。
三、积极推进财政专项项目报账工作
为解决各单位财政专项经费报账效率问题,我处将对单笔金额10万元以上的2019年财政专项经费报销业务进行加急处理,请在提交报销单据时,在空白处注明“财政专项加急”字样,以确保项目资金及时支付。
未尽事宜,请与财务处计划管理科联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3695660。
财务处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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