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学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弘扬教师敬业爱岗的精神,大力宣传广大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新风貌,凝心聚力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决定继续开展“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6月—9月
二、参加活动对象
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
三、活动组织机构
(一)学院(部)学生会主席为学院(部)学生评审团负责人,负责选拔20名左右(须覆盖各年级、各专业)的同学代表组成学生(部)学生评审团,负责院级“学生最喜爱的教师”候选人推选工作。
(二)广西师范大学学生会负责具体实施,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学院(部)学生会主席组成学生评审团,负责校级“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工作。
(三)本次活动邀请纪委办、学工部(处)、校团委、教务处、教师工作部、研究生院等部门的老师作指导。
四、评选原则
(一)坚持民主推荐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原则。
五、评选条件
(一)有理想信念。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融入到日常管理、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用自己的学识、阅历、经验点燃学生对真善美的向往和追求。
(二)有道德情操。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有大局观念,团结同事,识大体,善包容,在各项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无私奉献、无教学事故。
(三)有扎实学识。具备扎实的知识功底、过硬的教育教学能力、勤勉的工作态度,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开拓创新,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在教师群体中具有较强的示范辐射效应。
(四)有仁爱之心。关爱学生,讲诚信,讲公正,尊重学生人格,主动关注学生学业发展、职业规划、心理健康等方面,因材施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注:学校副处级以上干部、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和辅导员不参评。当选2018年“学生最喜爱的教师”不参与本次评选。)
六、评选名额
各学院(部)推荐1名候选教师,最终评选出10名“学生最喜爱的教师”。
七、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班级推荐(6月6日——6月11日)
各学院(部)以班级为单位召开班会,对照评选条件,通过班级自主提议、民主投票和辅导员审议的方式,推选出本班级同学最喜爱的1名教师。
(二)学院(部)推荐(2019年6月12日-6月18日)
学院(部)学生会组织学生评审团负责人评选出校级提名人选上报学院(部)审议,并在本学院(部)公示3个工作日。按照要求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候选人推荐人选事迹材料和300字以内的推荐理由,填写《2019年“学生最喜爱的教师”候选人推荐表》(详见附件1),提供候选人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相片大小不少于1M),上报校学生会,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gxnusu@163.com。
(三)资格审查(2019年6月19日—20日)
根据各学院(部)上报候选人情况,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网络评选(2019年6月21日—6月23日)
组织开展网络平台评选活动,广泛宣传候选人的先进事迹。
(五)校级评选(2019年6月24日—6月30日)
校学生会组织学生评审团(各学院(部)各推荐2名学生作为评审员,填写《 “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审员推荐表》(详见附件2),按照候选人报送方式呈报),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获奖名单。
(六)表彰奖励。(2019年9月)
公示获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颁发奖杯和证书,对获奖教师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
请各学院(部)学生会于6月15日下午17:00前将“学生最喜爱的教师”候选人、学生评审员推荐表等相关材料报送校学生会,纸质版交至校学生会办公室(雁山:起文楼北楼252号室;育才:文二楼北楼1016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gxnuxu@163.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学生会,联系人:李宇,联系电话:18677383587 。
附件1:“学生最喜爱的教师”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2:“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审员推荐表
校学生会
2019年6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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