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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期末学杂费催缴及2019届毕业生学费结算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财务处  发布日期: 2019-06-03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收费管理,做好本学期末学杂费催缴及2019届毕业生学费结算工作,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学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学期末学杂费催缴及2019届毕业生学费结算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通知欠费学生于2019年6月5日前将应缴纳的学费、住宿费、重新学习学费及代收费通过微信缴费平台自助缴费(缴费流程见财务处网页),财务处不再委托中国银行代扣。

        二、2019届学分制结算毕业生学费结算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预结算阶段:2019年5月31日财务处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选课数据进行学费预结算,并将预结算数据发送至各学院(部)工作人员邮箱,请通知2019届学分制结算毕业生于2019年6月4日前完成学分核对,如学生对选课信息有疑问,请致电教务处教务科;

     (二)最终结算阶段:学费结算最终数据将于2019年6月13日上传至学生收费系统,请及时告知学生登录学校财务处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需补缴学费的学生应于2019年6月17日前完成缴费,缴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致电财务处收费管理科。

        三、学生需打印缴费票据,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到财务处收费科办理(如需代办,请代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办理)。   

        四、2019届毕业生的学费退费将于2019年6月30日前统一转入学生中国银行卡。

        五、为避免缴费问题影响在校生正常学习生活,同时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部)务必将本通知工作安排告知学生。

        六、联系方式

        学分及选课情况疑问请致电:教务处教务科0773-5847627或0773-3698189;

        收费标准及缴费相关问题请致电:财务处收费管理科0773-3695661;

        对外办公时间:星期一~星期五(法定休息时间除外)上午8:40-12:00,下午2:00-5:00。

 

 

 财务处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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