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中共广西师范大学委员会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高校通报共性问题举一反三整改工作方案》及巡视整改、审计整改工作要求,为加强暂付款管理,保障学校资金安全,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明确经济责任,学校拟开展校内借款专项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借款清理范围及要求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前在学校办理了借款,但至今尚未冲账的教职工,须于2019年5月30日前完成借款冲账手续。
二、借款清理程序
(一)请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及时通知相关借款人,借款人应对个人借款情况进行核对,并务必在规定期间到财务处办理冲账手续。
(二)对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或完成报账手续的事项,请在财务处网站下载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延期还款申请表》,详细说明无法冲账或无法办理退款的原因,承诺冲账期限,并由项目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审批,加盖部门公章后报财务处审核。
三、逾期借款的处理
若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办理冲账手续,且未按规定上交《广西师范大学延期还款申请表》的借款人,学校将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往来款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上报学校移交纪委监察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将本通知有关要求及时传达至借款人,确保自治区党委高校巡视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未尽事宜,请联系财务处会计科,联系电话:0773-3695667。
财务处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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