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将共同组织开展201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4月至6月
二、活动主题
奔梦路上 自强不息
三、举办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高校传媒联盟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官方网站:中青在线
四、奖励设置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95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三) 优秀组织奖60个,包括30名个人和30个院校,可获得荣誉证书。
(四)“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评选好新闻奖
1. 活动时间:2019年4月至6月。
2. 采访对象:本校确认参选“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优秀同学或往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选者。
3. 稿件形式:文字、图片、视频等。
4. 提交形式:好新闻奖参选人员需在采访的本校“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稿件刊发后,将稿件链接和原文发送至selfstar@qq.com,刊发平台可以是校内媒体或社会媒体。
5. 奖励颁发:所有获选作品将择优在中青在线网站署名刊发,同时获奖作者将得到由活动组委会颁发的获奖证书。
五、报名条件
(一)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三)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绩,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
(四)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五)往届“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六)同等条件下,获得过我校志强之星荣誉称号的同学优先。
六、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均可推荐1名候选人(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于2019年5月9日17:00前,将201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申报人事迹材料(2000字内)、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等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和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
地址:雁山校区行政楼北楼252室
电子邮箱:sdtw@mailbox.gxnu.edu.cn。
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校团委将择优推荐2名同学分别参加“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的评选活动。
未尽事宜,请与我委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谭智奇,联系电话:3698502。
附件:201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校团委
2019年5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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